建築裝置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裝置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1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糾紛中,不能要求追究發包人為被告。因為合同糾紛,只能以合同相對人為被告,不能將合同外人列為共同被告。
這就是合同的相對性。主要是指合同關係只能發生在合同當事人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向另一方基於合同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而不能起訴與合同當事人沒有合同上權利義務關係的第三人。同理,合同外的第三人也不能依據合同向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
《合同法》: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
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
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
報酬。
爭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所以說還是可以以發包人為被告進行起訴的。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2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裝置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於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裝置,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裝置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格
單位
價格
備註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裝置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於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後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由承租人出具裝置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並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乾淨,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裝置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裝置,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裝置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或附註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雙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規定。
二、租賃品種、租賃價格及修理賠償費用以合同附件為準。所租賃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租賃日期以雙方簽收送貨單位或提貨單為準。
三、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時間不足按約定時間,延長按送貨租用實際天數計算。租賃期限需在__個月以上,不足__個月,按__個月租賃收費,租賃物資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費持續計算。
四、甲方必須按乙方供貨計劃提供裝置,如期保證質量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產品。
五、租費每季度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並結清租賃費用,押金當抵作租費處理,甲方開出結算單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乙方付清款項,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變作抵押品,否則,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一方承擔。
七、乙方租甲的租賃物到甲方租賃站提貨或退貨,雙方當場點清數量,退貨單由雙方簽字生效,乙方工程結束後,乙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負責組織車輛將物品送到甲主租賃站,並按規格、品種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時清點驗收。
八、如發現質量、規格有誤可拒收,所用的費用自負,包括裝卸費、車運費、修理費、賠償費、違約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價格等費用,均不含稅。
型號及規格單位單價/元押金(元)
損壞賠償修理費用合計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或蓋章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員負責提貨及租金結算等相關手續的簽收確認。
甲方:xx乙方:xx
20xx年xx月xx日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4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承建 ,需租賃甲方建築材料(鋼管、扣件),依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材料,必須持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及有效營業執照影印件,辦理租賃合同。
二、乙方計劃用量按工程實際需要而定,甲方必須確保 的供應量,且甲方須按乙方通知要求按時按量送達乙方指定現場,如因甲方供應不足或未按時送達而造成乙方誤工,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時間: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足三個月(按三個月計算)。
四、租賃費結算:按日結算(材料往返按一天計算),鋼管 元/米每天,扣件 元/套每天,甲方憑租賃站出據的出庫碼單為租金結算的有效依據,並經乙方代表簽字確認。租期時間必須按日曆表計算,春節扣除十五天,其他節假日不扣。
五、乙方負責材料往返的車輛、運費、上下車力資等,甲方配合乙方材料往返運輸工作,乙方按 元/噸的標準向甲方支付上下車力資費,提退貨地點在甲方倉庫。不合格鋼管、扣件的調換往返費用由甲方負責,且甲方須按乙方要求及時調換到位。
六、租賃材料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將出租材料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或抵押給第三者,租賃材料的數量、質量由乙方在甲方倉庫驗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丟失、嚴重損壞等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按市場價格賠償。
七、短少及損壞賠償:乙方不得互換甲方材料,以次充好,否則甲方拒收。乙方在鋼管租用中禁止鋸割,在鋼管上焊接其他物件時因確保鋼管不受損壞。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簽字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租賃費付清後失效。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妥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5
租賃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工程需要,向甲方租賃建築施工機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事項。
一、乙方租用下列建築機械(見明細表),表中標明瞭各項費用(其中不含地方規費)該塔機須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開始計算租金至裝置拆除為止,工程施工中乙方不得以停工、停電、風雨、地方矛盾、中高考等其它因素一律不得影響租金結算,春節期間扣除15天。
二、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吊全套圖紙一份,以便乙方送設計院後澆築塔機基礎,塔吊機基礎必須按圖紙要求施工,設計費用及設計部門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塔吊技術引數,以確保塔吊安全安裝和使用。
三、甲方塔機進場使用前乙方必須每臺預付中途每三個月結算一次租金(如不結算甲方有權停止使用、拆機,一切經濟和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拆除時結清全部費用,本協議不含開票費用,乙方需發票,另加稅金。
四、塔機由乙方向甲方租用,如因工程發生債務,不得拿甲方塔機扣押,如有後果由乙方負責(租金結算至拆除為止,如乙方將塔機抵押,塔機在本工程施工至報停租金照結算,同時付塔機購買價)。
五、甲方在安裝拆卸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因甲方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操作中必須保證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在甲方進場操作時,乙方應派專人在現場負責,與甲方配合,在甲方施工期間保證除甲方施工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甲方規定的施工範圍內,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在操作時,必須服從乙方單位的管理,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八、拆裝時,乙方保證“三通一平”,確保裝置順利進退場,如因場地不符合要求、地方矛盾、帳目不清等因素,日期順延,租金照算。
九、為了保證裝置的安全,工程施工的安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注意檢查與保養,不得使裝置處於“疲勞”狀態,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塔機一次性修理費在200元以內由乙方負責,200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所有修理甲方必須按排專業機修工在三小時內到場,修理到位(正常換鋼絲繩)大型修理不得超過三天。如因電壓問題造成電器損壞,由乙方負責按價賠償。
十一、每臺塔機進場時,甲方提供一套新的鋼絲繩(由乙方購買費用扣甲方600元),中途使用到報廢標準由乙方負責更換,乙方負責全部費用。甲方必須提供塔吊的電纜線完整,如爛線、壞線必須更換新的。
十二、塔吊進場時間年月日。
十三、如因塔吊發生故障或急需換配件時,甲方接到通知後及時趕到施工現場。
十四、安裝塔吊日期自塔機基礎澆築完畢後,符合要求7天內安裝結束,拆卸日期為該塔機報停後場地符合要求15天內拆運完畢(塔機報停時間提前15天內通知甲方)。
十五、未盡事項雙方共同協商:
十六、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6
出租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種類: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押金標準: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
租金單價:____________(元)。
賠償價:____________(元)。
鋼管:____________。
扣件:____________。
應收押金(共計):____________。
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應將租賃物用於承建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使用租賃物。
四、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後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種規格、數量的租賃物使用時間表,以便甲方按時、按量的供應。
五、租賃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六、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七、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物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元,甲方收到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為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或者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
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九、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應按照以下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鋼管缺損的,每米賠償13.00元;扣減缺損的,每隻賠償4.00元;缺失扣件螺絲的,每套按照0.50元賠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鋼管截斷使用。否則按照鋼管缺損處理。
十三、違約責任:
①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第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④其他違約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證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如乙方違約,保證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對乙方的違約行為承擔保證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保證人執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地址: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專案有關建築器材租用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
1、乙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器材,甲方同意有償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明細附表:
2、租賃物未經甲方同意,其他方不得轉租第三人,不能出賣租賃物或用作擔保。
3、甲方應按約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甲方組織運輸工具負責將租賃物運送至乙方指定工地、指定地點,運費、裝車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應當及時點清租賃物數量,檢驗質量,同時辦理接收確認手續。在租賃物進場、裝卸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損害事故所引發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甲方自負。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暫定為自 年 月 日(具體以乙方通知為準)至實際工程結束為止。如乙方需要延長租期的,雙方可以協商續租。
第三條 用途
乙方租用租賃物用於 工地,不得轉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支付
1、以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的收貨單、發貨單的實際數量為最終結算依據,雙方約定每 個月辦理一次結算確認手續。租賃物退場後 個月內雙方辦理最後結算手續(結算手續必須由委託代表人簽字蓋章後才可作為結算依據)。
2、合同金額(暫估): ¥: 。(超出合同金額時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付款時間及方式:
3、在乙方付款的同時,甲方必須開具真實有效的稅務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或者扣除與國家稅金等額以上的費用。
第五條 租賃物退還
退還租賃物時由甲方負責裝車收回,所需費用經雙方確認後由乙方承擔。退還租賃物時,甲方須委派專門人員到乙方工地現場與乙方有關人員一起清點數量和租賃物狀況,並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在甲方人員簽字確認後,即視同乙方已經完成了退還租賃物義務。
第六條 租賃物損壞賠償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造成租賃物丟失、報廢、損壞的,應當按照租賃物市場價並結合原租賃物折舊情況作價賠償給甲方。
第七條 報停
如乙方跨年度施工,需要實行冬季報停的,乙方可以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報停時間及所需期限,甲方應當派人到工地現場確認,報停期限內,租賃費用不計算;乙方在冬季報停期間繼續施工使用租賃物,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照合同要求的品質、規格、數量提供租賃物的,或者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前解決合同。
2、如甲方(含甲方派出的人員以及與甲方有關的人員)偷盜乙方工地財物的,除作價賠償外,發現一次處罰5000元以上,由乙方直接從租金結算款中扣除。
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返還租賃物,並按約定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否則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延遲支付租金費用的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4、若因為建設單位未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或者因為其他原因引起乙方資金週轉困難,從而使乙方不能按照上述約定正常支付租賃費,甲方須給予理解和配合,不得據此向乙方提出要回租賃物和索賠事宜,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生產。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雙方約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工程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務必自覺遵照本合同執行。
一、 施工地點:由乙方指定施工作業現場。
二、 機械型別及價格:
三、 租賃方式及條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賃甲方機械,機械預熱、修理和移動都由甲方負責,每月工作27天,3天為維修機械時間,每天工作9小時,如機械工作時間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時間。
2、 因下雨條件不利於施工,或施工過程中不需要機械作業,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的情況下機械停機,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租用期間,如下雨達到50mm以上按實際時間計算;因自然天氣、氣候(如北方的冷空氣、沙塵暴、下雪結冰)等情況,期間按實際時間計算;在後期收尾階段,機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時/天)的按實際時間計算工作時間,達到15天的(9小時/天)按包月計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結
4、 進場費:一臺共計3000元。
5、 機械的看護、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
6、 由乙方提供機械作業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負責。機械進場時需由甲乙雙方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退場時需甲乙雙方重新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以確保機械進場、退場時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一致。
7、 甲方應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並配備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甲方的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按時按線路到達指定地點,按乙方現場人員的要求作業,乙方的機械操作人員可隨時調運和操作機械。如甲方的機械效能不好和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人員指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8、 甲乙雙方以機械具體工作時間的形式確定機械實際作業時間,雙方都必須掌握和記錄,併到月底核對。乙方付甲方的機械租賃費,若有拖欠,甲方有權停機停工。
9、 機械的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的租賃期小於二個月(含二個月),則進場費和退場費均由乙方負責。
10、甲方所派的機械操方作人員的吃住由甲負方責。
11、以上租賃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需要發票,則多租賃價格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機械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工作施工技術規程進行作業,機械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機械的操作和維修保養規程安全作業,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工地。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機械必須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和操作機械。
3、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凡是違反上述條款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和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械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費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五、 仲裁與調解
如發生合同爭議或經濟糾紛,雙方本著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由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仲裁裁決。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結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建築裝置租賃合同9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頂絲等建築機械裝置,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特別說明:
1、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租賃單)為準。
2、每租賃一萬個扣件甲方免費送1000套扣件螺絲。
3、甲方所提供物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以及滿足乙方的質量要求。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物用於承建的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使用租賃物。
四、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應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租賃的機械裝置計劃單,以便甲方按時、按量的供應。
五、租賃期限:以實際進場時間開始計算,歸還時截止。冬季報停時間為三個月,超過三個月時,超過時間租賃費按50%計取。
六、甲方材料進場三個月後,乙方開始支付租賃費。之後的支付方式為:每月25日前,乙方做出當月的租賃費結算單,下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租賃費的70%。甲方不出具稅票,所收租賃費不含稅金。
七、乙方可根據工地實際情況選擇與其他租賃公司合作,以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八、甲方將貨物送到工地,運費及裝卸費雙方經過協商後由甲方墊付,每月結算租賃費時乙方將此費用支付給甲方。交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 為驗貨人,驗貨後乙方應給甲方簽訂提貨單(租賃單),乙方或者提貨人在提貨單(租賃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九、租賃物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市內)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應按照合同第二條,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鋼管截斷使用。否則按照鋼管缺損處理。
十三、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