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銷售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混凝土銷售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混凝土銷售合同1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
供方單位: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佛建誠信字: 供貨量約:供方單位: 需方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名稱:
供貨期限: 工程部位:
一、需方訂購混凝土規格和單價(合計: ,以實際發生量計算。)
二、細則
1、質量標準:混凝土生產及用料質量按國家標準GB/T14902-2003《預拌混凝土》相關標準執行,每種混凝土規格的容重參照2350㎏/m3(以供方的配合比為準),重量誤差為(±2.0%)。現場抽樣檢驗評定以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混凝土質量以現場取樣送檢後的材料分析報告為準,施工技術致使的質量問題與供方無關。混凝土未凝結前的流態評定止於車載卸料時的現場取樣。
2、供需雙方都按《預拌混凝土》標準留置、養護試件,需方按要求送檢混凝土試件(費用自理)。如對質量存在分歧,以政府認可檢測部門的報告為準,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相關檢測費用。混凝土施工及檢測資料在需方按合同條款履行好付款情況下,供方可提供相應資料給需方,必須全部款項付清後才交清所有涉及該工程的資料給需方進行工程驗收。
3、如工地涉及供方提供泵車服務的,按37米泵車每立方加收14元,每次打料不少於80立方,如小於80立方時按臺班計算,每臺班費為2800元。48米的每立方加收18元,每臺班費4000元。地泵按每立方10元計算,每臺班費為2000元。如遇市場混凝土生產原材料和運輸燃料價格浮動等因素變化影響到混凝土成本,供需雙方根據佛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釋出的市場材料參考價格,合理對商品混凝土價格作相應的上下調整,並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確認新的單價,補充合同之前已確認的結算不作調整,補充合同簽定之後所供應的混凝土按雙方確認的新單價結算。若供需雙方不能就混凝土新的價格調整達成一致意見,供方則按實際已供應商品混凝土數量向需方收取貨款,雙方簽訂的合同自動終止。
4、供貨方式:
A、需方委託 為報料和簽收人,為合理安排發貨供應,確保工地順利施工,需方應提前 小時在上班時間內致電供方落實相關報料發貨計劃,(報料電話為 ,供方售後服務電話為 ,和排程電話 ,為避免出現差錯,最好以傳真或資訊方式落單)報料內容包括:工程名稱、部位、等級、塌落度、數量、時間、輸送方式等。如需變更發貨內容,務必於成功預約後未發料前6小時以相同方式通知供方。 需方如不按本條約變更發貨而使貨物送致需方指定場所後(包括髮貨中需方即時報暫停發料前已發出的路途混凝土),供方視需方對以上貨物已簽收使用。
B、供貨量驗收方式:供方按容重2350kg/m3進行供貨,誤差允許±2%,如需方對供應的數量有異議時可過磅抽查,如超出允許值的可按數量最小的車次比例作為參考,結算當天的送貨量。供方按常規10m3~12m3/每車發貨,每批次可允許一車次小於6m3,第二車次起小於6m3/車加收空載費100元/車。
C、貨物運抵需方指定場所後,需方應在30分鐘內組織檢驗和簽收,如發現重量有大誤差或質量有問題時,需方應立即聯絡供方組織協商排疑和處理,取得解決問題的書面依據。如無上述問題,需方施工中發生怠工時貨到45分鐘內將整車料卸清,過失自負。
5、結結算和付款方式:
A、屬於付款發貨的合同均以供方收到需方交來的購砼款合同才生效,雙方每月月末進行對帳並簽證確認。屬於按進度付款的合同則雙方每月月末進行對數,於每月的2-3日前做好相關的結算確認,若需方拖延不做結算,視為同意以供方的`發貨單(已簽收)作為需方認可的收貨數量依據,並於次月5日前付清當月的貨款100%給供方,以即時支票或現金付款,收款收據必須以蓋有供方有效財務章的收據為準。需方以轉帳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貨款的以該款項到供方帳戶為準。
B、屬按進度付款的合同,自合同簽訂起30天內,需方如沒有與供方發生供貨關係的視需方違約,供方按合同工程款的5%收取需方違約金。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需方違反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需方不能以此理由或其它任何原因轉用其它廠家的混凝土,(不按合同支付貨款超出15天或需方原因連續30天沒有發生取料的)視需方違約,供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按合同工程款的5%追究需方的違約金。
C、需方應保證工地內的道路順暢安全以滿足車況要求,因場地條件或人為使混凝土車有損害,損失由需方賠償。
6、本合同雙方在公平互等互利的條件下籤訂,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則另一方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合同一式叄份,需方兩份,供方一份,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處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供方單位: 需方單位:
供方開戶銀行: 需方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日期:20xx年x月x日 日期:20xx年x月x日
商品混凝土銷售合同2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的相關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混凝土的標號、單價、數量、金額(單位:元/m3)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數量、地點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混凝土用量計劃單,本週的混凝土用量計劃單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計劃單。
2、甲方須提前壹天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應時間、標號、準確用量和澆築部位,如有特殊情況要臨時變更,應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的時間、數量地點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務。
第四條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澆築混凝土款項的80%,超過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應付款總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最後一次混凝土款在本專案混凝土主體屋面澆築完畢後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貨款由乙方委派專人 持乙方結算單作為收款憑據,其他票據和人員一律無效(如變換人員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條 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
1、該條以下內容的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僅針對甲乙雙方。
2、本工程按車方計重結算,過磅量容重為2300-2450kg/m3,甲乙雙方共同監督過磅。
3、每次混凝土澆完後,甲方對過磅量如有疑問必須在混凝土澆完24小時內提出,如未提出則視為雙方認可。
4、結算單上甲方指定簽字人: ,乙方指定簽字人: ,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混凝土用量結算單是甲方付款的最終結算依據,以後不再對該依據作任何補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續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後一次簽收混凝土的日期作為停工日),甲方應於停工日起十五日內與乙方辦理結算,並於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項。
6、甲方須於每月終了5日內與乙方辦理混凝土的方量結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結算,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
第六條 混凝土質量驗收標準
1、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我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有關規定進行驗收,乙方應當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澆築)完後,向甲方提供該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試壓報告資料。
2、甲乙雙方應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見證取樣,甲方作標識乙方負責保養。
3、為了保證混凝土質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購買抗滲、膨脹等外加劑,則該部分的質量和資料由甲方保證,乙方保證供應混凝土的質量和資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將提供的外加劑送乙方作相溶實驗和對混凝土有無損害的實驗,經乙方同意後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攪拌站保管和新增。
4、甲方如對混凝土質量有異議,應於主體封頂完畢後90日內提出,並申請專業機構鑑定,超過異議期,即視為對混凝土質量認可。
第七條 甲方的工作
1、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澆築混凝土時佔道,環保等城管手續。由於甲方的相關手續(如夜間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生效後一週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和混凝土澆築施工進度計劃表。如有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變更後的施工圖和施工進度計劃表。
3、在乙方澆築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當次要澆築混凝土的模板安裝、鋼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線及其它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4、甲方保證混凝土在澆築前,孔樁為無水狀態,在每次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當按施工規範對澆築後混凝土進行正常振搗和施工養護。對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應當根據乙方提出的指導說明進行現場施工養護。
5、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及必要的配套設施。
6、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和乙方辦理結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遲辦理結算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因特殊原因雙方無法再繼續合作時,甲方必須付清所有貨款雙方終止合同乙方退場,否則雙方在未結清本工程所有貨款之前,甲方不得與其他商混公司再簽訂本工程混凝土買賣合同。
8、甲方每次澆築完混凝土後必須使用塑膠薄模進行覆蓋,否則因此產生的質量及裂縫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混凝土的等級要求,製作混凝土調配報告,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檢驗報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劑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和其它資料等。
2、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澆築)混凝土時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自覺保護甲方現場鋼筋、模板等,維護甲方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工程特殊部位進行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導建議。
4、在正常澆築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有兩臺混凝土泵,每臺混凝土泵每小時泵送混凝土不能少於20m,保證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應量,不能滿足供應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5、洗管廢渣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澆築完後負責清理乾淨。
第九條 安全文明生產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以人為本。乙方不違章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強行安排乙方從業人員在帶有明顯安全隱患的環境中作業。
第十條 混凝土損耗
1、在混凝土澆築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損耗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於甲方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混凝土無法澆築或澆築後影響質量損失,由甲方承擔。
3、混凝土的爆模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雙方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三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經乙方催告後十五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額貨款,並承擔每天本合同混凝土總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時,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