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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入股合同

個人入股合同範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入股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入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參股投資擬成立“東意堂企業管理公司”(暫定名,名字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 。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系多人參股公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現股東為不特定的多人。乙方為自願加入。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所佔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二、乙方投資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所佔股份比例

投資人: 的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佔總股份的 %;

該款應打入甲方賬戶:

賬戶名:xx,開戶行:工行銀行鄭州中原西路支行

賬號:xx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三、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五、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壹拾二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入股合同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投資合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一、投資專案

專案名稱:福建Xxx有限公司

二、專案註冊資金

人民幣:伍佰萬整;小寫:500萬;

三、專案總投入金額

人民幣:壹佰萬整;小寫:100萬;

四、個人投資合作方式和內容

1 、合作方式

甲方現持有福建韓香緣茶業有限公司30%的股份,經過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下,乙方以現金方式投資甲方所持有(福建韓香緣茶業有限公司)的.股份,投資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

五、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為___________年,合作期滿後自動解除合約,如雙方自願續約可另定協議續約。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雙方擁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投資比例參與分紅,同時自願承擔贏虧責任,如乙方自願參與專案的經營與管理或擔任一定的職務,按公司勞動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工資和年初參與分紅。

2、甲方應監督公司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做好指導協調工作和公司運作管理問題等。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甲方有責任為公司制定並提供有關管理、市場開拓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3、公司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最終歸屬權為福建韓香緣茶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有,乙方在合作期間享有公司的利潤分紅。

4、甲乙雙方在公司經營期限內不得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當然退股:

(1)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4)甲乙雙方合同期滿;

七、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為公司經營過程的淨利潤(扣除公司經營過程中的所有成本含稅收);

2、利潤分紅按年度計算,分紅時間為每年農曆正月份,如因財務方面的原因而推遲,所推遲的時間不得超過60天;

3、利潤分紅按甲乙雙方投資金額和所佔有的股份比例分紅:

甲方佔公司淨利潤的:__________%

乙方佔公司淨利潤的: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擔贏虧風險。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中的條例規定則視為違約處理,違約方應賠嘗損失方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不得在正常經營期內抽出資金退股,任何一方違反規定需賠嘗損失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抽出一定資金,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字;

3、對不可抗拒因素的處理:如因各種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而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條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時,應把合同規定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延長時間,延長時間根據所遭受不可抗拒事件時間相等。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公司註冊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1式2 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