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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時尚作文

品味時尚作文(11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透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品味時尚作文1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憤憤地小聲嘀咕著,一邊不自覺地又朝右邊小木椅上忘我擁吻的情侶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見著街頭閃爍的標語——“情侶街,品味衣,品味時尚,有愛大聲喊出來!”伊嚇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時尚?我們那時啊,挑開頭蓋才知道新娘啥模樣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九斤老太是怎麼會認字的呢?哈哈,自從孫女七斤在城裡當上了《品味時尚》雜誌的主編,九斤老太便經常來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給老太報個老年大學,把老太嚇了個半死,伊連忙擺手:“男男女女共處一室,都是有孫兒輩的人,怎麼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聰目明,七斤便教她學字念報,本看在伊很用心,便準備將最新潮的“火星文”一併教授給老太。卻不料九斤老太臉上的皺紋都擰在了一處,撇著伊的癟嘴罵道:“祖宗之字不可亂改,我們那裡誰敢亂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這天,七斤沒事做,便從口袋中拿出《品味時尚》雜誌,嚷嚷著要給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癟嘴鼓了鼓,終沒叨咕出一句話,便坐下聽孫女讀。

“38度的陽光溫柔地在我微閉的睫毛上跳躍”,七斤聲情並茂地讀著,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閉上雙眼。“啥玩意兒?”九斤老太幾乎覺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揚,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會老太的問題,繼續半讀半誦。“瞎折騰!”老太不屑地聳了聳肩。

“空氣中瀰漫著78°摩卡或68°卡布奇諾的芬芳……”七斤略略不捨地放下雜誌,期待著伊的誇讚。聽得一頭霧水的老太,看著孫女的眼神,侷促不安起來,想了半天,還是將口頭禪湧了出來:“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麼什麼呀!這叫‘小資文’,這叫時尚,教您品味時尚你都不會!”七斤臉上露出不屑的神氣。

“奶奶!您太時尚了!城裡現在都流行吃您那種玉米窩窩頭,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興奮地在電話裡嚷嚷,“您現在有空教我品味時尚啊!”

九斤老太臉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著破舊瓷碗中的幾個硬麵窩窩頭,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張開的破洞洞,本想罵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這又成了時尚,伊覺得不合身份,思來想去,一句話也說不出,便默默掛了電話。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時尚,真是……

品味時尚作文2

提起時尚,人們往往會把它與眼下正流行的網路歌曲、80年代後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絡起來。而說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白毛女》《紅樓夢》這些昔日的流行。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用簡潔的文字提出問題)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甜點,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鄉間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著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

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資最多的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更是屢見不鮮。如今整整十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時尚經過了時間的考驗後,照樣可成為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依舊能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當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然有它的優點。比如網路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著網路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樂評人認為它缺乏深刻的內涵以及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往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的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芭蕾舞劇的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予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著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3

去年的現在,我在上海黃埔江,經不起旅遊宣傳手冊上“江楓漁火對愁眠”的誘惑,爬上了一葉扁舟。

“現在最流行這個了”,漂亮的導遊說,“大城市裡就興這個,復古嘛。”

搖搖晃晃的小船上覆蓋著一頂編織的棚,遊人就坐在裡面。棚裡貼著一張列印紙:30分鐘50元。導遊見我盯著紙看,不無得意地說:“我們的團員只要30塊錢,1分鐘才1塊錢。你看這意蘊。”

意蘊,船頭的老人在搖槳,沉默地重複這急切的動作,我走過去也不回頭來看一眼。而走進時才發現,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標籤赫然寫著:MadeinChina。原準備與老人搭訕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艙。

船繼續在江面上晃盪,隔著晨霧依舊能看到這繁華的上海。高樓屹立在霧間,消失在雲尖,好象在得意地訴說什麼。而不遠處駛來一坐不大的輪船,飛快地開遠,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讓我們的小船顛得更厲害。

而這所謂的“復古時尚”,在這繁華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這搖槳的老人,一言不發,格格不入。

從上海回來,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幾天。那是個沿海的小城鎮,混濁的黃海打小鎮邊起伏,卻承載了整個小鎮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來到海邊的時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媽媽遇到她的舅爺爺,便叫我爬到他的船裡玩一會兒。這是隻極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圍著船膛。舅爺爺和我一併爬進來,讓我坐在小凳上。船裡有一張綠色粗繩編織的網,也許是在海水裡泡久了的緣故,已經快成黑色了,但仍散發出陣陣腥味,魚鱗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熱些就禁捕了,那時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爺說。

老人的兒子也來了,他是在海上開快艇的。10塊錢坐1次的快艇可以讓你在海上飛快地打旋,驚險卻有趣。這是這個小鎮上最有趣的遊戲。白天很多漁民的孩子會花上10塊錢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勸我也坐一回,說不會收我的錢,我卻因恐懼不敢一試。這小鎮上的“時尚”,是那麼的驚險,弄不好就會翻船。他們沒有更多的錢來構建更安全的遊戲,只能在這海上嬉鬧一回。老人也很無奈:“這有什麼辦法,開這玩意兒來錢啊!”

不一會兒又有人來乘快艇。看著快艇離我們的老木船越來越遠,開始不停地急轉彎而激起一陣陣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復古的時尚”,不知為什麼,心裡湧上一陣無名的酸澀。

而這兩種時尚下,又有著怎樣的我所看不見的落差?

品味時尚作文4

陽光下,“時尚”鍍上金色的光芒,在時光中熠熠發光,在歲月流逝中留下深深印記,沉澱成溫潤的經典,泛著淡淡的馨香。

陽光下,“時尚”換上絢麗的舞衣,在時代的前沿引領潮流,絢麗奪目的色彩讓人眼花繚亂,在喧囂熱鬧過後,被人漸漸遺忘,留下一個模糊的背影,慢慢被人遺忘。

在時間的河流中,一部分時尚最終不能掩飾其華麗外表下的空虛內心而被淘汰,一部分經過時間的驗證,成為了經典。

一切的經典,都是曾經的時尚。《詩經》中經典的名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在當時是廣為流傳的民歌,在當時看來是一種時尚,現在變成了經典。 “凡水井處皆歌柳詞”,柳永在當時的風靡可見一斑,他站在了時代的最前列,引領了時代的潮流,成為了一種時尚,也成就了現在的經典。韓柳倡導古文運動,抨擊了當時的靡麗文風,為文學史帶來了一股清新的風,他們的觀點在當時是一種時尚,成為了文學史上的經典。明朝民間流行的評書和話本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天鵝湖》在當時風靡一時,如今成為芭蕾舞劇的經典曲目……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我們帶來美的享受。

如今的時尚,可以說是方方面面,讓人眼花繚亂,它熱情如火,它絢爛如花,它從不猶豫,身後緊隨著一群忠實的愛慕者;它沒有退卻,在喧囂中盡情宣洩自我。你看,郭敬明透明的憂傷細數著成長的感傷,在 80後90後的隊伍中引起多少人的共鳴;你看,超男超女的選秀中成長起多少“民星”,只要盡情展現自我,沒有什麼不可以;你看,于丹和易中天說三國講論語,一時間風靡全國上下,被人們稱為“學術超女超男”。流行音樂開始復古,方文山的詞配上週杰倫的曲成為流行樂壇的風向標;新興的網路語言,沒有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囧”“槑”“打醬油”等大行其道……這一個個時尚細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擊著我們的感官神經,在繁忙與時尚中穿越,我們被一場大雨淋溼了原來的軌跡,這場大雨叫時尚。

豔麗的“時尚”招人豔羨,也許不一定會有耐心等待沉澱成經典,因為商業的炒作過於急切,很多原本可以成為經典的時尚,一不小心失去了成為經典的機會。

時間或許可以說明一切,真正的時尚必然會成為經典,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我們美的享受,我們期待著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品味時尚,保持清醒,歲月裡便有了輕鬆的意趣,生命裡便有了豐富的體驗。

品味時尚作文5

我並不是個迂腐至極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歡時尚,與“時代共同至尚”,但我卻難以捨棄那些為時間過濾後的時尚———經典文化。

十里洋場,燈紅酒綠,風流韻致……隱約在這大上海風月中的還有曼妙的身姿,彷彿能看見那一個個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這就是張愛玲一生鍾愛的旗袍,那個舊上海時代的風尚。將滿人的服飾加以剪裁,依著女人的身材,貼合每一寸肌膚,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畫筆。這樣“露骨”的服裝在那個講求“禮義廉恥”“三從四德”的時代,卻有些膽大包天,然而當它成為一種時尚,受人青睞和追捧,進而迅速蔓延時,一切禮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種女性的嫵媚和嬌柔也只能透過那些老舊圖片和電視劇大飽眼福,現代人有當代的“時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補丁褲……那些漂洋過海,歷經長途跋涉而至的歐美時尚和順風吹來的“韓流”。

我並不是一味否定這些時尚,它們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們又能存在多久,它們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後幻作泡影淡出歷史舞臺。

我在尋找像旗袍這樣經典的時尚,它能長久地存在,從未被人遺棄,那些沉睡的經典似乎在等待,當一個個奇思妙想和創新的箭射中它們,它們定會再次颳起經典的時尚之風。這樣的時尚總值得人去品味,猶如一杯經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無窮……

在重金屬充溢的時代,誰還會為一把二胡嘆息,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價的眼淚呢?人們一窩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視古典文化傳統如草芥。其實,我們都深陷追求時尚的“迷網”中而不懂得品味時尚。

還記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經打動多少人的心,浸潤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謝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聲色犬馬,那不是二胡弦上開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綺麗繁華,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韻。二胡是屬於平凡人開心時的工具,潦倒時的支撐。

就這樣一種沉澱下來的經典時尚,屬於普通人的時尚,為什麼時至今日,它會如此蒼涼。

在文化交流頻繁的今天,我們似乎更需要靜下心來品味“時尚”,為傳統文化尋一片天空。

品味時尚作文6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裡的花兒趕著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裡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部落格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選率嗎?

甭管是草根部落格,還是明星部落格,寫著寫著,就思念起文學.這裡嚴重警告一下,部落格不是文學,部落格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部落格,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裡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時尚作文7

當今社會是資訊社會,亦或是說,現在是屬於資訊的一個時代。用數學的思維來想,資訊是我們現代社會這個大函式的一個值域,無論你是以三角函數週期性的亂蹦,還是對數、指數朝∞延伸,你都逃不出資訊這個值域的掌心。而時尚,亦隨著資訊社會的發展而與人們的生活更加密切。他時時刻刻都在影響著我們的生活。可時尚究竟為何物?

在我看來,時尚不僅只有一層含義。用辯證的眼光去看,有真正意義上的時尚和假“時尚”。為此,我先給時尚加上雙引號。

先來說說假“時尚”。既然說是假“時尚”,這必是消極的一面。要知道,真正的時尚並不等同於跟風。英國古典經濟學就指出,人們在消費時,會有從眾心理和攀比心理。似乎覺得“大家好,就是真的好”。比如說,眾所周知的Iphone。在我看來,iphone早就不是單純的一部手機了。很多人購買iphone的目的,不是為了那一大串是否會用到的功能。而是為了讓別人看到那被咬了一口的蘋果標誌罷了。用iphone,只是為了告訴別人,我有iphone。或者是因為身邊的親戚朋友都買了iphone,自己若是沒有則會顯得“沒面子”,所以也買iphone。試想一下,如果沒有這從眾心理和攀比心理,很多人在購買手機時一定不會選擇iphone。為什麼?因為iphone的高價,實際使用價值優勢不明顯……由此看來,這種“時尚”,就已經與時尚的本意背道而馳了。甚至可以說,這是人們一種病態的心理,或者是一種不健康的社會現象。這種假“時尚”,不如不要。

再來看看真正的時尚。一件事物成為時尚,眾人便喜愛它、追逐它。實際上,這應是一種相反的關係。因為這件事物所具有的某種優勢、某種特點令眾人所喜愛,受眾人的追捧,所以才成為了時尚。這樣的例子就更多了,大多數的體育運動都“遵從”這“時尚定論”。各種運動都有各自的擁簇。另外,時尚也不是單純的喜愛,它也可以成為一種生活方式,或是一種習慣。一種跟隨自己內心的自在的生活,不也是一種時尚嗎?

總的來說,時尚就是跟隨自己的內心,並切記時尚不是盲從。這就是我所品味的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8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眾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著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誌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著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才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眾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為了眾多觀眾追捧的“明星老師”。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學不上,因為那個大學裡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為?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閱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說,身邊充盈著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汙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當我們透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淨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為礦物質活性水!

品味時尚作文9

金色的夕陽灑下溫柔的餘暉,照在上班一族或者我們學生的臉上,結束了一天辛勞的工作和學習,我們需要找一些精神的慰藉。

於是我們開啟電腦,登入到部落格上,進入這精神的小窩,這似乎早已成為一種時尚。

我有兩座小窩,一座是文字的,一座是音樂的,總喜歡靜靜地坐著,像呷茶一般細細地品味著,其間流逸著淡淡的欣喜與愜意。

以文會友,這是我們的時尚。於是便喜歡同年齡稍長的朋友一起品讀著各自的文字,表達一些讚許,交流一點意見與心得。

我們不期許自己的文字可以被廣泛地關注,不奢求做一回隱沒的平民作家,只簡單地希求可以有一些別人同感的回應,幾許認真與真誠的品讀。

靜心而坐,細細地品味著別人詩一般的文字,閉目冥想,遐思著那字裡行間所流淌的詩情畫意,如天空一樣澄明,像水一般清澈。輕輕地咀嚼,益發地散射出一種甘甜的醇香,有一絲像清泉,又有一點像淡酒,一絲絲、一抹抹地撲面而來,便如同沐浴著沁心的春風,淺淺的酥醉,恍入一場恬淡的輕夢,其間紛紛揚揚地灑下雪一樣的櫻花,不禁已徹底地醉了。

我們便願意如此,簡單地品味著別人部落格中簡單的幾行文字,在這種時尚中,輕輕盪滌去心靈的塵垢。

以樂動人,用怡情的純音樂溼潤每一位來訪者的心。或是閒庭信步,邂逅一段空靈的仙樂。

音樂同文字一樣,亦是人類最偉大的創造,在清清淺淺的幾個樂符間早已將人吸引過來,要去全心地回味,釋去滿身的煩憂與喧囂。

寧心而聽,舒緩地將整個身軀都擱下,將整顆心都徹底地放鬆,徜徉於一片幽靜的夜色中。彷彿趴在視窗,吹拂著夏夜的晚風,面前是無垠的稻田,墨綠而深沉,安詳地匍匐在夜色幽暗的角落,風一吹過,便飄漾起陣陣沙沙的響聲。有一輪明月朦朧地隱在團團的柔雲中,瀉下隱隱約約的月光,灑在一片松林中,便縈繞起股股淺吟的松濤。那古箏清越而悠揚的絃音,二胡咿咿呀呀的古韻都在這玄幽的背景中,像天籟一樣擴散開來。

這亦是一種時尚,令人在一種純粹中得到精神的昇華,滑下兩行晶瑩的清淚。

夜色已深沉,萬籟已俱寂。我們部落格一族便在這一種穿梭的相遇與交流中安撫著勞頓的心,在這一種時尚中感受著天空飄下的一陣微雨,品味著一種意猶未盡的雋永。

這一切都在這時尚的品味之中。

品味時尚作文10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裡的花兒趕著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裡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部落格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選率嗎?

甭管是草根部落格,還是明星部落格,寫著寫著,就思念起文學。這裡嚴重警告一下,部落格不是文學,部落格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部落格,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裡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時尚作文11

當沾染暮色的晚風湮沒最後一聲蟲鳴,西天的最後一朵雲彩也溫柔地臥進了遠山,黃昏的晚鐘又如期響起,悠悠向遠……

喧騰了一天,靜默的時光易惹遐思:為了一個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張古銅色的老臉慌轉過去;為了一群縱情歡歌的紅男綠女,一個菸袋鍋子圈著微弱的嘆息瀰漫,似乎又聽見何處的“九斤老太”抱怨著“一代不如一代”。

時尚,在新舊的衝突中逐漸變了味。誰會花時間去認識那個風華絕代美豔絕倫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來了,“國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動腰肢,聲稱是多少代儒學傳人。一個一生都克己復禮的偉人培養出如此時尚的後輩!林妹妹化一縷香魂歸逝了,悼念著“何處有香丘”;唉,都雲你太痴,誰知你心衷!

喧騰是短命的別名,餘秋雨如是說。在覬覦輝煌、走紅的時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壯志面前,別忘了,時尚也代表著一種幼稚。新生的力量無論好壞,終是脆弱。人們在用電子郵件代替問候的同時,也失去了那妝樓禺頁望的淚眼;失去了再別康橋的悽美;更不會體味那離別後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離愁。一封別書,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動,刻骨銘心。

不知何時,人們又開始熱衷買雕牌洗衣粉,穿NLKE運動鞋,用拉芬洗髮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時,魔鬼也正屏息嗅著你的氣味。時尚應學會包容,卻不能縱容泥沙俱下。學會在交錯雜陳的時刻堅持原則,我們可以讓塞北的朔風吹出一部《狼圖騰》,也可以讓江南的柔波滋養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東去,浪淘盡”,亦可低吟“楊柳岸,曉風殘月”。和諧共榮,才是傳統與時尚的平穩過渡。看看那黃梅戲,聽聽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間,在厚重與輕盈之間,馳騁、感悟。時尚,從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幾鬥,月一彎,夢裡依稀,我變成持戟的勇士,搖著鞭絲,挺著長槍,征衫劃過籲喘的前胸,讓劍鋒似霜花般飛舞,賺取紅襟翠袖。誰成想,她竟是穿著婚紗的新娘!原來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過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綠遍天涯。耳朵里正塞著新潮的耳機呢!時尚,無處不在,隨時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