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綜合分析例會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瓦斯治理綜合分析例會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辦發【xx】26號、晉政辦發【xx】48號和呂政辦發【xx】111號及柳政辦發【xx】10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的實施細則》的檔案精神和公司鑫安技發【xx】26號檔案的通知,切實做好我礦的瓦斯治理工作,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會人員
1、瓦斯治理綜合分析例會制度由技術礦長、通風礦長、通風副總工程師、礦長助理負責組織。
2、參會人員為:所有礦級領導和各科室、隊組的相關負責人。
二、會議制度
1、每次會議要有專門的議題,做好會議記錄。
2、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3、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5、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按我礦的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三、會議程式
1、傳達、學習、貫徹上級瓦斯防治及治理會議、檔案精神。
2、分析、總結上階段瓦斯治理、防治情況,研究佈署下階段瓦斯治理、防治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瓦斯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難題,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4、研究瓦斯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有關瓦斯防治的各項規章制度。
5、瓦斯治理綜合分析例會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認真執行,及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