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設計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工程設計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設計人:設計證書等級:身份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專案
1、建築規模: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檔案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檔案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佈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
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並經發包人稽核通過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籤合同之前諮詢專業的律師。
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於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築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
一、對於臨時性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
二、對於易於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________年;
第
三、對於普通房屋和構築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於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於專業建築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範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於具體工程專案,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專案的建築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諮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製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迴避了關於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於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於實際損失,基於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檔案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________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風險提示:保密、智慧財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等的智慧財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並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第十條 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發包人:(蓋X)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專案經理:(簽字)住所:XX編碼:電話:傳真:開戶銀行:銀行賬號:設計人:(簽字蓋X)住所:XX編碼:電話:傳真:開戶銀行:銀行賬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X)備案號: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鑑證意見:經辦人: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遼寧省城市規劃設計行業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專案批准檔案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檔案)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用地□人口□其他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割槽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地形圖紙(比例尺_________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檔案(□光碟□軟盤)
□其它資料□時間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藍圖__________________套□彩圖__________________套□說明書或文字__________________套□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及啟動資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40%,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30%,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可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委託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規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專案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委託方_________份,設計方_________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
專案經理:(簽字)__________ 專案經理:(簽字)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xx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檔案)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 、9.1.4、9.1.5
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
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設計人:
設計證書等級: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專案
1、建築規模: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
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佈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價日期
備註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價日期
備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
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並經發包人稽核通過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設計人:(簽字蓋章)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5
合同編號:11656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2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設計專案內容
第3條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表4-3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第4條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如表4-4所示。
表4-4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第5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設計費支付進度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3條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籤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檔案。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________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髮包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4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
(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4)由於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第8條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對於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方份,設計方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1.1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1.2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1.3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1.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
2.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
3.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4.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7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絡人:____ 聯絡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
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估算總收費 元,金額大寫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採用以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的方式劃去)
1、 雙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執行。
(1)上門測量,價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圖,方案: 份,價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圖及剖面圖,價格: 元
(5)出水電施工圖,價格: 元
(6)出效果圖,價格: 元/張
第三條 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一) 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說明。
(二) 平立面圖
1、平面傢俱佈置圖;2、地面圖;3、天花圖;4、現場製作的傢俱立面圖;5、門立面圖;6、廚房、衛生間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7、電視背景牆立面圖;8、其它現場需施工牆面的立面圖
(三) 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 傢俱剖面圖
4、 玄關剖面圖
5、 廚房上下櫃剖面圖
6、 天花剖面圖
7、 電視背景牆剖面圖
8、 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四) 水電施工圖
(五) 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
平面方案通過後 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設計檔案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專案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專案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檔案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六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後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
2、
3、
第九條 合同文字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5.5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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