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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工廠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 總則

1.1

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

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賬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賬、對賬;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資訊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

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定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採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

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

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

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3.1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

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

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稽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籤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辦有關手續。

3.2.2

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賬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範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稽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

日記賬要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賬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

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賬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

3.2.4

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

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賬,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

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賬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

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鑑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

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併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賬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

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餘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調整未達賬項,出現長期未達賬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賬款及預付賬款的管理

3.4.1

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定應收賬款明細分類賬,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定登記明細分類賬,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賬。

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

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賬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

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

支付預付賬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檔案,根據合同需預付賬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

本企業採用壞賬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賬款餘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

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

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

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

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

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採購,超定額庫存。

3.5.4

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籤批的採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

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製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賬憑證,一聯隨發票及採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賬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

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賬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賬,一聯送交財務處理賬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衝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

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整合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籤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籤批後,倉庫方可發貨。

3.5.8.2

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彙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彙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賬並核對相符。

3.5.9

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賬,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

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彙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

3.5.11

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賬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賬或暫收貨臺賬,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

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

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採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賬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賬外資產。

3.5.14

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對於能多次週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籤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籤批,裝置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

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

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

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賬務,以保證賬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

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賬和保管賬,及時與對方對賬以確保賬賬、賬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

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設定“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

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

業務經辦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

3.5.19.3

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賬及核銷事宜。

3.5.19.4

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

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

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

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籤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籤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

因業務關係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4.1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電子裝置、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

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製度。

公司財務要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裝置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

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賬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除錯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除錯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賬價格。

4.3.2

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裝置的安裝除錯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裝置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裝置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

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賬)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賬。

4.4

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裝置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裝置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

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

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裝置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 負債管理

5.1

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

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於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

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賬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

本公司按照製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

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次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

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彙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絡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

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賬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

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並進入當期損益。

有關費用報銷程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

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誌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於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後到出納會計交款後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並簽發出門證。

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籤批制,領導籤批後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

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籤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衝賬手續。

7.3

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

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 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

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賬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賬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註報表應於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

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賬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賬手續。

8.3

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

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採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

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

本企業根據20**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 會計檔案管理

9.1

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

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後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賬15年、明細賬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輔助賬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 罰則

10.1

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

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

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

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

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並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

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

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

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

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並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

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

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則

11.1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准公佈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