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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合作開發協議書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合作開發協議書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合作開發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 乙方:

鑑於,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體專業開發人員(單位),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體開發活動。並且,協議各方有意願共同從事軟體的開發工作。為了規範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為完成xx軟體的開發工作,並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

第二條合作專案和範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xx軟體,合作範圍包括軟體的程式碼編寫、除錯、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體程式設計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體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餘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體的程式設計工作,並考慮到各方軟體的相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餘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四條智慧財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體原始碼、技術文件及彙編而成的`程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編寫軟體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方洩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②合作專案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