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司考卷四題型及答題技巧
論述題不僅僅是考察考生具體的法律知識,更首要的任務是考察考生的綜合法律素養。
這種法律素養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考生的立意高度。這就要求考生答題不能僅僅停留在題面上,而要上升到法的理論、法的價值層面上。
2.考生的邏輯推理能力。主要體現在量的多少和格式的問題上。這就要求考生答題要嚴謹,必須能夠語言表達流暢。推理能力主要體現在格式上。一般的格式是:是什麼、為什麼、怎麼樣。此外,前面要加上標題,後面要加上總結,前後呼應。另外,還要注意兩點:第一,要注意理論聯絡實際,將案例中的情節抄一下;第二,用基本理論套話,一定要有連線點,一定要題目和理論結合起來。
3.考生運用法言法語的能力,包括運用法律專業術語(如人民調解不能寫成人民和解)和法律專業語言(如價值位階原則、個案平衡原則)。
二、司法文書XX年沒有考司法文書,
原因是XX年的卷四中存在兩個半困惑:
第一個困惑是,8個題目,題量太多,很多考生都沒有時間充分展開,甚至沒有答完。
第二個困惑是,第8題不符合以前的風格,讓大家對判例、案例與司法解釋進行分析和比較,不像以前論述題給大家一個案例進行分析。
半個困惑是,因為司法文書純粹是一個模式問題,考察的是記憶力,和司法考試考察的目的不相一致。但是由於要求大家在幾種文書中進行選擇,難度降低,所以困惑減半。
07年的考試中會不會出現司法文書,現在還不好說,建議考生做好一定的準備,複習的越全面,抓住考點的機會就越大。
三、案例題以刑法案例為重點做一下具體分析。
刑法案例中40%的人定性錯誤,60%的人定性正確。但是,定性正確了,不一定能得高分,關鍵是很多考生知道的知識點沒有寫上去。那麼什麼時候寫多少,就成了一個問題。
(一)基本的格式
1. 定罪問題包括定什麼罪、為什麼、不定什麼罪,為什麼。對於不定什麼罪,在什麼情況下,要看命題人是否有強烈的願望要我們區分此罪和彼罪,如04年考試案例題中,乙將手錶賣於他人不構成銷售贓物罪,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2. 量刑的問題量刑問題包括兩點:
(1)名稱:是自首、立功;還是主犯、從犯。
(2)量刑的方式:是應當還是可以,是從輕、減輕還是從重,還是數罪併罰或者法定刑升格(加重處罰)。
注意:處罰方式中如果出現數罪並罰的情況,一定要加上這樣的表述,此罪和彼罪有數罪併罰。
(二)基本原則
1. 按人頭答題。如裡面牽涉到甲、乙、丙,就要按照甲乙丙、甲乙、甲丙、乙丙、甲、乙、丙的方式分析,這樣不會容易漏。當然這種組合不是絕對的,如果乙和丙之間沒有任何聯絡,就可以不寫這種組合。
2.要注意一下案例所交代的事實都是有事實證明的`事實,我們答題的時候不需要考慮取證和證據鏈的問題。如04年考試的案例題中,甲在丙背對著甲穿衣服的時候,乘機將丙放在桌子上的手錶拿走。司法部公佈了兩種答案,就是因為司法實踐部門的同志認為甲從入戶搶劫轉化為盜竊的行為很難認定,但是要注意答題的時候,純粹從法理答題,不需要考慮取證問題。
3.解答案例題還要掌握一項原則,就是明示原則。比如說,我在某大學上學,小張也在某大學上學,講到這裡還不行,還要交代一句:我和小張是校友。其實從前面的表述中可以推出第三句話,但是一定要寫,否則這1分就丟掉了。因為司法考試閱卷的規則就是不作任何預設或者推理,閱卷老師僅僅看你表述的東西。所以一定要明示,比如刑法中有共同犯罪的,一定要交代誰和誰是共犯。
刑法的題目較為靈活,考生一定要注意揣摩出題人的意思,並且對刑法中一些易混淆的罪名重點記憶、區分。
希望透過對卷四題型及答題技巧的分析,幫助XX年的考生提高卷四分數,在新一年的考試中取得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