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原材料採購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原材料採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企業食品及食品原料採購行為,確保食品及食品原料採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採購的食品價格合理,質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據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二、供貨數量、時間、價格、地點供貨數量:
視甲方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採購時,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及時告知甲方。供貨時間:按照甲方指定時間送貨。供貨價格:乙方每週報價一次,價格應低於當週市場價格,同時不得高於本市餐飲企業所購同類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價格。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證認可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並附有同批次“產品檢驗報告”影印件或“合格證”,同時向甲方提供由國家相關部門頒發與該產品有關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影印件,並加蓋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諾,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3、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5、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6、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7、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8、未經過安全性評估的食品;
9、無標籤或標籤、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新增劑;
10、添加了藥品的食品。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雙方逐樣過稱,淨重量誤差範圍不得超過±3﹪,如發現有不足稱的,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
四)驗收時,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諾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自行收回。
四、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鑑定原因屬實後,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如在主管部門日常監督及抽樣檢驗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現象,一切損失及相關處罰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