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業保險,能否減少企業的經濟負擔?
昨天的打卡,涉及到工傷之類的事。閱讀了幾個牛人的打卡,總體寫得不錯,尤其是排在前面的幾位,好像有一位是重慶的秉俊哥寫的很好。不知道是哪一位牛人在員工的保險辦理中提到了給員工辦理商業保險,可以減少企業的經濟負擔。對於這個問題,我說一點自己的看法:
1、在社會保險之外,附加商業保險,是可取的。尤其是高危行業,給直接從事危險作業的員工購買商業保險,是對員工的一種關懷。萬一出事了,員工也可以獲得更多的賠償(險種不同,賠償不同,有的只有幾千元)。
2、商業保險是企業給員工購買的,那麼受益人是誰?當然是員工,不可能是企業。這一點廣大HR不會有什麼疑問吧?既然知道了受益人是員工,而不是購買者企業(保險法中規定購買人和受益人可以是不同的`人,最終的保險賠付只針對受益人,不只針對購買人)。也就是說,如果有什麼事故,保險公司自然是賠付給員工了。錢給了受害者,無疑問,但是,這能減少企業什麼經濟負擔?單單從社保工傷之事說起,員工除了商業保險賠付之外,社保基金的工傷賠付也是有的(前提是企業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按照工傷賠付的分擔原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最終還是由企業承擔,另外,治療、病假期間的工資、療養費用企業也要承擔,更何況前期的各種可報銷費用也是先由企業承擔的。
也就是說,給員工購買了商業保險,他的作用是給員工買了一份安心,萬一出事了,保險公司會賠償。注意了,保險公司賠償了,企業還是要另外賠償的,保險公司的賠償不等於企業脫逃責任,企業的賠償名目、理由可以自定,但肯定少不了(社保工傷的另外再算)。商業保險給員工增加了額外的補償,是很有好處的,可以安撫員工及家屬的情緒,企業的責任也是存在的,而不是減少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