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
哪些投資者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什麼投資者可以參與交易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瞭解該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 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等內容。
對於不滿足證券公司徵信要求、在該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投資者,以及證券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投資者應做什麼準備工作
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前,應當按照《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
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只能選定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只能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