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想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2
衛生管理是致力於培養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懂得馬列主義基本原理,瞭解衛生事業發展基本趨勢和醫學科學基本規律,具有較廣泛的醫學社會學知識,掌握現代管理科學及衛生管理理論、方法和技能,並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實際問題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衛生事業的高階人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進一步促進職業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中國工業XX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專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集團公司協調、專業公司管理、所屬單位負責、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和集團公司、單位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條:單位職業衛生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單位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主體責任。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與考核。
第五條:職業衛生工作是單位安全、健康、環境(SHE)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單位在執行SHE管理體系過程中,必須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職業衛生有關工作。
第六條:集團公司系統各級工會組織應依法維護職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組織實施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第七條:集團公司、單位對在職業衛生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或單位給予獎勵。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集團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在集團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職業衛生監督工作,配備職業衛生專業人員。
第九條: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指導單位職業衛生工作,單位應有領導分管職業衛生工作,應設有具體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機構,並配備職業衛生專職人員。
第十條: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路,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管理工作。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分廠、車間應設立職業衛生監督員。
第十一條:單位每年要制定職業衛生計劃,總結單位上年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勞動防護檢查考核、職業衛生隱患檢查及治理等情況,佈置下一年度任務。
第十二條: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塵毒監測儀器裝置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治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年度安全或職業衛生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第十三條:單位工會、人事、勞資、生產、技術和裝置等管理部門,在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列入相關的職業衛生責任條款,協助職業衛生主管部門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第十四條: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納入公司綜合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並持續改進。
第十五條:單位要積極培育職業衛生科技服務與技術支撐體系,爭取地方財政支援,研製、開發、推廣、應用有利於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和材料。
第十六條:建立職業病危害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急性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專業公司、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並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第十七條: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賬。做好防塵、毒、射線、噪聲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單位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
第十八條: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三章: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
第十九條: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第二十條:對於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單位應嚴格按照“三同時”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式,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專案的“三同時”審查,並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第二十一條:建設專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專案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二十二條:單位提交的建設專案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衛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覆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專案建設單位要嚴格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第二十三條: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單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並按規定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第二十四條: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第二十五條:集團公司、專業公司及所屬單位負責職業衛生的部門應參加對建設專案的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對職業衛生專篇及相關章節的內容進行審查和把關。
第二十六條: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團公司提交建設專案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竣工驗收審查材料時,必須包括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及衛生行政部門的批覆檔案。
第四章:勞動用工及職業衛生檢查管理
第二十七條:單位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後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
第二十八條:單位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為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並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單位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單位應在其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時進行職業衛生檢查,以及特殊作業體檢。單位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條:單位人事部門應根據新招聘及調換工種人員的職業衛生檢查結果,以及職防部門鑑定意見安排其從事相應工作。
第三十二條:對職業衛生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職業病者,患者所在單位應根據職防機構提出的處理意見,安排其調離原有害作業崗位,實施治療、診斷等。
第三十三條: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儲存期限妥善儲存。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衛生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
第三十四條: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並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第三十五條:體檢中若發現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的群體反應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對生產作業場所進行職業衛生學調查,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條:所有職業衛生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並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自體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並通知體檢者本人。
第三十七條:單位應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在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的情況下,安排她們的工作。
第五章:作業場所管理
第三十八條:單位應建立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考核制度。定期對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彙報,並向員工公佈。
第三十九條: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場所、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單位安全隱患治理計劃,並由各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督促有關部門整改。
第四十條:單位應加強對生產裝置和設施的管理,對易產生洩漏的.裝置、管線、閥門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裝置和材料。
第四十一條: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單位應立即採取防護措施,並提出長效的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執行,採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四十二條:單位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條:單位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定警示標識、報警設施、衝消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櫃,設定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第四十四條:生產崗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效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裝置,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衝消作業場所。
第四十五條: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噪聲、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健康監護範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定防護標誌,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監護工作。
第四十六條:要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衝消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第四十七條:對承擔檢維修工作的特殊工種(放射、電焊、高空作業等)人員,必要時需組織檢維修前體檢,發現健康狀況不適者,應立即停止其從事該項工作,避免職業傷害。
第四十八條:要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單位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職防部門聯絡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採取通風、隔離、佩戴防護用品、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杜絕違章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第四十九條:做好檢維修後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鑑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後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噪聲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執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第五十條:單位要做好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和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五十一條:單位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章:職業病診斷與管理
第五十二條: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如實為職業病診斷和鑑定提供有關或必要的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
第五十三條:單位應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相應的醫治和療養。對在醫療後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提出調整崗位意見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條: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複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後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應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五條: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七章: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六條: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委員會應定期研究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範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第五十七條: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對各部門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結合每年開展的“職業病防治宣傳週”和“安全生產月”活動,舉辦專題培訓班、學習講座等多樣化的宣傳形式,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第五十八條: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的職業病防治法規、條例、集團公司以及各專業公司的規章制度,樹立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班組每兩個月在SHE活動中安排一次職業衛生知識學習活動,並做好記錄。
第五十九條:生產崗位的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第六十條: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六十一條:公司定期邀請衛生、安監、疾控等部門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各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職業衛生培訓,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業務能力。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二條:單位對外來施工人員和長期僱用的勞務工的職業衛生管理應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十三條:各單位應按照本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公司監督、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2、公司設定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由職業衛生管理組負責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
3、公司的負責人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年度計劃及實施方案。
5、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定期組織檢查實話情況。
6、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7、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職業病危害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檢測及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8、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應當按照《建立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10、對職業病防護裝置、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效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結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12、公司對職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職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職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一個文明、優美、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範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辦公室、走廊、衛生間)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公司綜合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二章室內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印表機、掃描器、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櫃、書架、檔案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衛生與潔工作;須保持清潔、乾淨。
第六條個人的檔案、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保持整潔、乾淨;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櫃內。
第七條下班後個人的檔案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每天檢查衛生情況,及時清理。
第八條為美化辦公環境,每個辦公室應不少於三盆花。
第三章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
第九條辦公室地面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拖把洗乾淨,擰乾水後拖地,保持地面清潔、乾淨,無汙染。
第十條當日輪值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垃圾蔞,當垃圾蔞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應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公共走廊、衛生間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保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髒物。
第十二條衛生間洗手檯面、鏡面要保持乾淨、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汙水,輪值人員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內垃圾不應超過三分之二。
第十三條衛生工具用後及時清潔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四條行政部負責每天檢查公共區域的物品擺放,不屬於公共區域的物品及時清理乾淨。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規定行政部監督執行,公司將其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發現不合規定的,應責成進行整改。
第十六條違反本制度影響公司形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章附則
本制度由財務部、行政部共同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給公司全體員工創造健康、安靜、衛生的用餐環境,現制定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如下: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嚴禁患有傳染疾病的人員從事廚房工作。保持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洗澡,不留長指甲。禁止上班吸菸和隨地吐痰,上班期間要穿戴工作裝。
2.廚房如需購置相關物品,必須呈報部門主管,再由部門指定人員採購,購回之單據按公司管理流程進行操作審批。
3.操作前必須自查食物是否有變質、變味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過期食材。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4.工作中嚴格按伙食標準精打細算,儘量做到色香味俱佳,花樣、品種多樣化。烹飪前必須認真清洗乾淨食材、灶具、餐具用品等。
5.洗乾淨後的灶具、餐具要整齊且有規律的擺放好,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使用。
6.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循衛生、健康、節儉的原則,對每日剩餘的食品及物料合理處置,嚴禁浪費公司財產。每天進行清理,每星期進行大掃除,確保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
7.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等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創造舒適、衛生、整潔的工作環境,加強公司衛生管理,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衛生區域劃分為辦公區域、公共區域、職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區域,具體分工為:
1、經理室衛生由辦公室負責打掃;
2、各部室的衛生由本部室人員負責打掃;
3、辦公區公共區域衛生由各部室按照劃分的衛生區域進行打掃;
4、職工宿舍、廁所衛生按照制定的值日表執行。
5、食堂衛生由廚師負責打掃。
6、其它區域衛生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第三條 辦公區域、職工宿舍和食堂區域衛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門窗(玻璃、窗臺、窗欞)無灰塵;
2、地面清潔乾淨,無汙染、汙水;
3、樓道、辦公室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灰塵;
4、書櫥上無灰塵、汙漬、書櫥檔案櫥內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
5、桌椅擺放端正;
6、辦公桌上無灰塵,物品擺放整齊;
7、微機印表機等裝置保養良好乾淨,暖氣管道、照明燈、電風扇、
空調等電器乾淨,無灰塵;
8、室內、樓道牆壁乾淨無塗抹痕跡;
9、辦公樓前及院門周圍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衛生,無紙屑、無垃圾等廢棄物品;
10、廁所無異味、無蠅蛆、無尿鹼,無積水,無汙物。
第四條 各部室要按照劃分的區域,認真搞好衛生工作。
第五條 公司員工應嚴格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管理與監督。
第六條 因衛生管理制度執行不力,宿舍或其他衛生區域在抽查或檢查時連續兩次得分倒數最後一名,宿舍衛生有問題者扣除該宿舍所有居住人員每人10元工資,其它衛生區域衛生有問題,扣除責任部室負責人20元工資。
第七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衛生區域進行抽查、檢查、評比。
第八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此前下發的有關衛生管理的制度同時廢止。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7
防止“病從口入”,搞好食堂衛生是關係全體員工身體健康的大事,必須引起廚房工作人員思想上的高度重視,必須花大力氣搞好食品、廚房、餐廳及周圍環境衛生,為此,特制定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一、廚房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採購人員採購各種食品時,注意把好食品的質量關,要保證食品的新鮮,不變黴、不變質,以防食物中毒。
三、各種蔬菜等食品必須清洗乾淨,先洗後切,防止食物營養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須進行高溫滅菌消毒。
四、廚房各種用品、用具,用後必須及時清洗乾淨。冰箱(櫃)記憶體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五、食堂餐桌、地面,飯後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乾淨整齊,每星期必須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
六、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適當維持買飯買菜時的秩序,樹立員工自覺排隊打飯、打菜的習慣。
七、望各位員工大力支援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廳內外的環境衛生。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8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xx部負責xx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專案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xx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xx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並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xx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檢測資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建立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範辦公環境衛生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辦公區域的衛生管理與辦公裝置的使用維護。
第三條 制度內容
一、各公司部門衛生區域劃分:
①、瀘州十建負責辦公樓(以樓梯階劃分)南片場地及一樓衛生間的打掃
②、策劃部負責本辦公室門前走廊至樓梯階
③、林鑫公司負責辦公樓北片場地的打掃
④、財務部與採購部負責二樓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財務部週一、週三、週五;採購部週二、週四)
⑤、辦公室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
⑥、長達嵐皋監理公司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及二樓至三樓的樓梯階衛生打掃
⑦、工程部負責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
二、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前,按時清理各自責任衛生區的衛生工作,並保持衛生清潔。
2、隨時保持地面、牆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能及時清理汙物。
3、所負責的衛生區域走廊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保證地面無汙物和其他多餘遺留垃圾。
4、使用會議室的員工應愛護會議室設施、保持會議室的整潔,會後應將座椅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及時清理會議產生的垃圾,關閉電器、照明電源。
5、辦公區域所有的綠化植物由就該負責區域的公司定期進行一次葉面清理與維護工作。還自己一個乾淨整潔的工作環境,還公司一個良好的對外形象。
第四條 監督與獎懲
1、 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公司負責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責任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同時通報其直接上級,第三次對責任人給予一週辦公區域衛生打掃的處罰。
2、每週由辦公室人員對各公司負責的區域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罰款10元,請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接受所有同事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反饋。同時,公司辦公室接受員工對於其他人員的環境衛生維護方面問題的反映與投訴。
4、懲罰只是手段,創造良好辦公環境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環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