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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考勤管理制度

建築企業考勤管理制度範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企業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企業考勤管理制度1

1 總經理負責公司專案經理、總工、技術負責人及各假期的審批。

2 專案經理及部長負責本部下屬員工假期的審批。

3 考勤記錄、上報與考核。

4 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簽到:

總經理和財務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准免予簽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核准者。

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臨時事故,事後說明事由,經主管領導核准者。

5 員工請假應及時將審批過的有關憑證交人力資源部。

6 公司按月進行考勤,人力資源部月底將考勤資料及請假憑證進行核實、彙總,以此作為工資及考核的依據。

7 考勤內容。

7.1作息時間以公司實際情況按不同時段來規定。

7.2各專案部人員上班時間由各專案部另行規定。

7.3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簽到者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得到主管領導的批准後方可不到公司簽到,待返回公司後補籤,並註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簽到者必須與主管領導說明,於次日補上,並註明原由。

7.5員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累計達3次者,罰款100元,並扣除滿勤獎。

7.6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簽到,委託他人代簽者,本人與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有塗改情況者,均以曠工一天論,並按其情節輕重,酌情懲處。

7.7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者重罰。

7.8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者重罰。

7.9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重罰。

7.10打架鬥毆,違紀致傷無法上崗者者重罰。

7.11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日工資,並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無故曠工超過5天者,視為自動離職。

7.12如因事必須親自處理,應在前一日下午5:00時前申請,經主管領導認可。四天以上事假須報總經理審批。並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7.1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然事故,應及時請示主管領導,取得主管領導同意。事後將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7.14因病請假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六天以上需經總經理審批。並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8 值班內容

8.1辦公樓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節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

8.2值班人員由各部門統一安排上報,值班表由辦公室編排,於上月底公佈並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並應設定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於明顯的地方。

8.3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8.4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8.5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8.6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9 專案部管理人員值班內容。

9.1參加值班人員:專案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

9.2工地值班時間規定,根據專案部需要制定時間。

9.3各專案部值班人員由專案經理合理安排,並於每月l日將當月值班人員表報公司經理稽核。節假日必須由專案經理值班。

9.4負責值班期間的施工全過程控制,、重點部位必須親自檢查。

9.5根據材料計劃,督促夜間材料進場。如有未進場材料及時通知專案經理。

9.6處理臨時發生事件及採取各項必要措施,做好預防火災、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9.7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及公司交辦事項。

10 值班要求

10.1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值班日記。包括值班期間接收到的資訊、掌握的動態、處理的問題及未辦理完的事項和備忘的工作等,違者罰款50元。

10.2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罰款l00元,連續三次扣發當月工資,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10.3值班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填寫串班值班申請表,並呈報專案經理批准,同時備案,出差時亦同。代理者必須負一切責任。

10.4公司辦公樓內的值班人員需在一樓辦公室內值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在本科室內工作。

10.5公司辦公樓內的夜間值班人員,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員,需在公司指定地點食宿。

10.6專案部值班人員需按專案部的規定執行。

11 值班事務處理

11.1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後向主管領導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11.2屬於職權範圍內的可及時處理。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絡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11.3密件或特快專遞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11.4值班人員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建築企業考勤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工作時間

2.1 實行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時間. 星期一~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上午8:00-11:30。

3、日常考勤

3.1 部門實行電腦化指紋考勤,卡機由考勤員統一管理。員工每天上、下班按規定打卡(每天四次,加班另計)。

3.2 因公外出、病假、事假或其他理由不能按時打卡者,必須出具經有關領導籤批的書面說明或假條。否則,視情況而 作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3.3 長期派出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的,由外派負責人出具書面說明,交考勤員存檔,作為考勤依據。

3.4 忘記打卡者,須在上班1小時內到考勤員處解釋原因並申報登記,否則,視情況而作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3.5 考勤員每月對員工考勤資料進行檢查,並將考勤機系統生成的考勤記錄表及時反饋給員工。

3.6 員工每次打卡需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 考勤機記錄為準。

3.7 遇停電考勤機不能正常打卡,考勤機出現故障或因考勤機有誤不能正常打卡的,要及時反饋給考勤員,由考勤員做 好記錄。

3.8 考勤系統記錄無故有一個記錄空缺,按遲到、早退處理;若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也無當日申報原因的按曠工處 理。

3.8 因外出工作無法打打卡的,須在事後到考考勤員處解釋原因並申報登記,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若上下班均無打 卡記錄,也無當日申報原因的.按曠工處理。

4、遲到與早退

4.1 遲到的規定:

員工須於工作時間按時到崗並即刻進入工作。

4.1.2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4.2 早退的規定:

4.2.1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4.3 每月遲到或早退第1-3次點名批評警告;第4-5次則每次扣罰50元;第6次以上的則每次扣罰100元。

4.4 每月忘記打卡不超3次點名批評警告;第4次起按曠工半天論處。

5、曠工

5.1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5.1.1 未按照部門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到崗上班的。

5.1.2 雖辦理請假手續、但未經部門領導批准,擅自不到崗上班的。

5.1.3 上班時間未經批准,因私事自外出達2小時以上的。

5.1.4無故違反遲到或早退的規定,分別計為曠工。

6、請假的程式

6.1 請病假、事假、工傷假、婚假等,須提前1日辦妥請假手續。

6.2 因急病和急事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須在上班30分鐘內電話通知負責人,上班後到考勤員處辦理補 假手續。

6.3 所有人員的請假都必須填寫書面的《員工請假單》,《員工請假單》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經理簽字批准後,報考勤 員處備案。

6.4 凡沒有填寫書面的《員工請假單》並報請批准或請假沒有批准而未上班者,均視為曠工。

7、 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於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 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並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 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200—300元的處罰。

7.3 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並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3.1 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3.2 突發性、不屬於正常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透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3.3 加班事後須到考勤員處填寫《員工加班單》,以作計算加班工資憑證。

7.4 因工作需要,需要長期外派工作的,不計加班考勤。

7.5 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7.5.1星期一~五下午19:00前的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包括中午),星期六下午14:00前的上班時間以外的 延時工作時間(包括中午)。

7.5.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3因公差旅期間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4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6 加班工資計算:

7.6.1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元/小時的加班工資。

7.6.2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元/小時的加班工資。

7.6.3 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考勤制度檢查

8.1 考勤員可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員工考勤紀律,發現違犯考勤制度的現象,有權作出扣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