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修理合同10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修理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修理合同 篇1
甲方:電話:地址:乙方: 年齡:性別:
聯絡電話:身份證號: 家庭詳細住址: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招收
乙方為本企業的員工,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四. 要求
1. 乙方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證明等相關的證件及證明。
2. 乙方被聘為本企業員工後,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的工作能力進行考核、鑑定。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3. 乙方被聘為本企業員工後,簽訂《安全合同目標書》並嚴格執行律己律人。
五. 合同解除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1. 經考核乙方不勝原崗位(工種)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屬於因違紀經辭退、除名以及開除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因乙方自身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繼續正常工作的;
5.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六. 勞動報酬
1. 員工的工資報酬以月薪計算。
2. 試用期工資每月扣除30%作為企業風險保證金。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正常發放。合同期滿後,退還風險保證金。
七. 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 因乙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所有風險保證金。
3.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如有失職或不正當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知道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 其它
1.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宿,以及相應的員工基本福利。但必須遵循本企業生活生產製度規則。
2. 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3.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汽車修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與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關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汽修需要,從事汽修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與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汽修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元人民幣,於次月20日前發放。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與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與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與國勞動合同法》與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體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三)乙方每月付給甲方伙食費(元)。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裝置、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廠罰款20xx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六)乙方不能貪汙、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和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點以前必須回到修理廠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廠的秘密。
第六條、甲方責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資,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必須儘量幫助解決。
雙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望雙方共同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的車輛送到乙方修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的服務承諾(責任)
1、修理質量嚴格按照各級維護和修理等級規定的作業範圍、標準進行維護和修理,做到服務熱情周到,高度重視修理質量,並設“三級檢驗”,即進廠檢驗、過程檢驗、出廠檢驗,以確保修理質量。
2、修理快捷,根據客戶對用車時間的要求安排修理人員,客戶急需用車,組織人員加班修理,不增收客戶的修理費。
3、做到天天營業(除幾個法定假日只安排值班外)。夜間安排人員值班。電話:
4、如需急救服務乙方應做到優先安排,儘可能迅速到達。
5、全年在我廠定點修理的車輛,市內急救免收急救費,只收取所更換材料的材料費。
6、全年在我廠定點修理的車輛修車時均免費洗車。
7、全年在我廠定點修理的車輛免費加氣、加電水,調整怠速,底盤檢查,空調檢查等。
8、在我廠修理出廠的車輛,所修部位按國家及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處的規定進行保養,保養期內屬我廠責任,出現質量問題由我廠承擔修理費用,但未經我廠同意到其它地方修理,我廠將不負責修理費用。
9、若因我廠提供汽車配件原因造成早期損壞(3個月內,電器產品除外),由我廠負責修理,修理費用由我廠承擔。
10、健全維修登記制度。認真登記送修單位名稱、車型、車號、行駛里程,維修專案,送修人及電話號碼等。
11、嚴格按照甲方派修單所規定修理專案修理,如需增加修理專案必須經甲方管車人員同意。沒有派修單的車輛甲方有權拒付汽車的修理費用。
12、我廠免費為客戶代辦車輛保險及車輛檢審,肇事車輛的理賠,代購車船使用稅、養路費等。
13、車輛在修理過程中若需更換大的總成,必須與甲方聯絡,提出修理建議,經甲方同意後才能更換,本著節約的原則,為甲方降低修理費用。
14、不允許乙方以任何形式送甲方送修駕駛員現金和禮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拒付該車修理費。
15、按照雙方約定車輛修理完工後,甲方駕駛員必須簽字認可,舊配件及修理清單交駕駛員帶回甲方。
16、甲方如有大型會議及重大活動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及時的施救和修理服務。保證甲方會議和活動用車。
17、結算修理費用時,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派修單和乙方修理結算清單。
二 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修理過程中若發現未報修的故障,經甲方同意後修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等由甲方負責。
2、若屬駕駛不當或日常維護跟不上造成的故障,其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修理費用於每月向乙方結算一次,每年12月20日前不論修理費用多少,請甲方向乙方結清修理費用,以便乙方年終決算。
三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簽章有效。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 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車修理廠維修工作為 。
第二條、合同時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時間:每天早上八點正式上班。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工資按照甲方工資制度實行。
(二)乙方(銅工、漆工、機修工)除掉材料費後按提成分50%的修理費。
(三)乙方每月付給甲方伙食費(元)。
第五條、工作規定
(一)場內的生產,由於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工具、裝置、配件損壞,餘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二)場外與工作無關,私自外出而發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合同期間不能私自離開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廠罰款20xx元,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業。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
(六)乙方不能貪汙、偷盜場內的任何財物與金錢等。
(七)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點以前必須回到修理廠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廠的秘密。
第六條、甲方責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資,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必須儘量幫助解決。
雙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望雙方共同遵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6
甲方:
法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姓名:
年齡:
性別:
學歷: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住址:
擔保人(或介紹人):
有效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招收乙方為企業正式員工,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
(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
正式員工的工資報酬以月薪計算,甲方聘用乙方底薪為 元/月。(包
括基本工資、地區補貼、學歷補貼、醫療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職務補貼、技術業務能力補貼等。)在底薪之外有效益工資。
四、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應遵守國家《職工守則》,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五、要求:
1.乙方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證、婚姻證明、學歷證明、計劃生育證
明、暫住證及相關的證件、證明。
2.乙方在入職前後,可以要求接受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技能進行培訓。
3.乙方被聘用為正式員工時,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的工作能力進行考核、鑑定。甲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承認其技術資格。
六、勞動合同解除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1.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崗位(工種)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屬於因違紀辭退、除名以及開除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七、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2.若甲方經營不景氣需提前辭退乙方的,應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
3.因乙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乙方要支付甲方對乙方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如有失職或不正當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以及國家規定的員工保險福利,但乙方應繳納適當的水電費。
九、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代簽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每月可請假2天)。
二、工作內容:
1、主要負責甲方中大汽車修理廠客戶汽車的修理工作。
2、專用修理工具由甲方提供。
3、乙方必須合理的按照甲方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依據按勞取酬的原則,基本工資加獎金的辦法,基本工資3000元/月,每月月底發放。
四、勞動紀律: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遵紀守法,完成甲方交付工作。
2、工作期間,乙方在工作上要按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工作。
3、星期日,節假日如需工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處理。
4、在簽訂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五、合同解除:
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有事可以辭職,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應遵紀守法,如有違規可解除合同。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車修理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透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9
甲方:趙彬乙方:吳雲
甲乙雙方擬共同投資設立汽車修理廠。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修理廠的順利設立與執行,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共同出資投資設立汽車修理廠,甲方擬出資 萬元,乙方擬出資萬元。
二、甲乙雙方按分成平等承擔汽修廠營運中所產生的所有盈虧。
三、甲乙雙方作為汽修廠的合夥人,在另一方會做人轉讓其在汽修廠的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權。
四、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汽修廠轉讓或出租,否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違約金。
五、乙方負責汽修廠技術方面的支援,以及維修方面責任,領取由甲乙雙方協商的薪資。
六、以下事務,必須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1、處分汽修廠的不動產。
2、改變汽修廠的名稱。
3、向企業登記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以
5、新的合作人入夥。
七、合作期間的日常管理。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汽修廠的財產安全,如有財務丟失,經查明後如因個人原因的由失職方承擔賠償,如因共同原因則雙方共同承擔賠償。
3、甲乙雙方有對外公關、業務聯絡及處理時間的決定權。
4、乙方負責維修方面的決定及員工的管理與指揮。
八、財務管理
1、人民幣元以上的開支與對外擔保等業務,須經過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透過方可執行,未經共同協商擅自執行的,如造成損失,由擅自執行方負責賠償另一方損失。
2、合夥設立賬號、賬簿,由財務負責打理,每日核實,每月核算。雙方有權利不定時核查賬目。
3、每日賬目應與每日下午簽字存檔,當日確認後產生的賬目存至次日確認。(如有一方因事不能簽字確認須委託他人確認,守約方須提前向另一方說明)。
4、為保證汽修廠的正常運作,財務先進餘額不足元以上的不可進行利潤分成,且分成後的財務先進餘額不可低於元。
九、甲乙雙方或需退出汽修廠,需提前三十日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若違反本條規定擅自退夥,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違約金叄萬元整(¥:30000元)。
十、一方退夥的,雙方按照退夥時汽修廠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修理合同 篇10
甲方:福建省泉州市汽車運輸總公司汽車技術服務分公司
乙方:潘志彬(身份證號:350525197909063115)
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乙兩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方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乙方自願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願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經營,由甲方納稅,甲方無正當事由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但對其服務質量享有監督權。
4、承包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二十四萬元承包租金,乙方按每季度支付款項。
5、承包期間,乙方自動行組織車源,擴充套件業務。
6、乙方聯絡的車源時,須嚴格按照原承修方與被承修方所簽定的維修合同辦理一切業務,不得使用偽劣汽車配件,不得弄虛作假,保證服務質量,做到價格合理。
7、甲、乙雙方應對承包前各類生產設施、裝置工具、辦公用品、倉庫、工房、車間、食堂等地面建築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並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築及其附屬設施非經雙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須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外),否則應予賠償。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後。
8、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此申明的義務。
9、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雙方協商。
10、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所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11、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3、鑑於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雙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4、雙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15、 本合同自二零壹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壹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止;本合同經雙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福建省泉州市汽車運輸總公司汽車技術服務分公司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