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投保,汽車保險常識知多少
如今,汽車消費已經成為經濟領域的一大亮點,汽車美容裝潢,汽車養護等等,車險更是購車後的頭等大事。作為剛買車的朋友對車險投保比較迷茫,一些車險常識可能也不太瞭解,下面我從幾個問題為大家簡單介紹下車險常識,希望為你購買車險能帶來幫助。
車險常識問答
1
什麼是重複保險?
是否可以得到多份賠償?在汽車保險中,重複保險是指為同一輛汽車的同一風險,分別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投保汽車保險。
重複保險只能得到一份賠償。《保險法》第四十條規定:重複保險中,各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所以,千萬不要為同一輛汽車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車保險。否則,有一部 分保費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賠償的。
2
什麼是超額投保?是否可以得到超額賠償?
超額投保是指保險金額高於保險價值。也就是保險金額高於實際價值。例如,一輛價值12萬元的普通桑塔納轎車,如果按照20萬元確定保險金額,則屬於超額投保。超額投保不能得到超額賠償。《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
3
什麼是不足額投保?其後果是什麼?
不足額投保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例如,一輛價值12萬元的普通桑塔納轎車,如果按照8萬元確定保險金額,則屬於不足額投保。 不足額投保的後果是: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 責任,也就是比例賠付。
4
什麼是比例賠付?
一般在什麼情況下發生? 比例賠付是指保險公司不按實際損失全額承擔賠償責任,而是按照實際損失乘以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在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裝置損失險中,如果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都將導致比例賠付。
舉例說明如下:一輛價值12萬元的普通桑塔納轎車,按照6萬元投保車輛損失險,如果車輛碰撞後需要2萬元修理費(假設是自己車的全部責任,並已附加不計免賠特約險),保險公司只賠償1萬元,計算方法是:賠款額=修理費×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同樣的事故,如果按照12萬元足額投保,將得到保險公司2萬元的全額賠付。
5
在汽車保險中,什麼叫第三者?
在保險合同中,保險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6
在汽車保險中,選擇險種有什麼限制?
A、第三者責任險是必須投保的險種,是《公路法》規定的強制保險。在驗車、新車領牌照等方面都要檢驗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其它險種都是自願投保的險種。
B、全車盜搶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風檔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 新增加裝置損失險是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車輛損失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種。
C、車上責任險(指車上人員,即司機乘客)是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第三者責任 險後才能投保車上責任險(指車上人員,即司機乘客)。
D、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必須首先同時投保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7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否必須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麼影響?
在汽車保險中,投保人是指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的.汽車的所有者(即行駛證上載明的車主)。 如果車主為自己的汽車投保,則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為不歸自己所有的汽車投保,則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是不一致的。這兩種情況都是保險公司允許的。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致會產生兩方面影響:
一方面,被保險人不負交保險費的義務,該項義務由投保人承擔,即誰投保誰交保險費。
另一方面,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可由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賠;車輛全部損失時(如車輛被盜搶、碰撞中車輛報廢等),必須由被保險人向保險 公司索賠,投保人沒此項權利。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一致的情況下,則沒有以上兩方面的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