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警培訓自我鑑定
自我鑑定是對自己過去某一階段的學習或工作進行分析,並作出相應的總結,自我鑑定可以使我們更加明確目標,因此我們是時候寫一份自我鑑定了。你想知道自我鑑定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入警培訓自我鑑定,歡迎大家分享。
四個月的新警培訓接近尾聲,在此期間學習了許多從事公安工作的技能與法律知識,加深了對公安業務的認識,體能有了進一步的提高,為以後從事公安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為了發揚成績,克服不足,特作自我鑑定如下:
一、在培訓期間遵章守紀、積極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和素質。在培訓期間,我時刻提醒自己保持積極向上、努力學習的良好心態,不斷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另外,我嚴格遵守初任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嚴於律己,自覺的遵守各項紀律。
二、思想政治素質水平得到很大提高。警校院領導非常重視培訓班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認真學習了全國“二十公”會議精神和公安部的五條禁令,使我在思想政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
在四個月的培訓中,我對公安業務理論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明確了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技能,確立了警察意識、法制意識和紀律素養,切實增強了我紮根警隊經受鍛鍊,獻身公安事業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苦練警務技能,做到精益求精。在佇列、基礎體能、技戰術、射擊等實踐課程中,我都認真的對待,從思想觀念去除只求過的去,不求過的硬的思想,我提高了自己的'身體素質和吃苦精神。
我們頭頂國徽代表國家,體現著我們的社會價值;我們不辜負人民的重託,作為國家機器保衛著國家和人民的安全,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繼續保持良好的心態,擺正學習者的位置,努力工作,認真學習,勤于思考,找出不足,不斷提升自己履行本職工作的能力水平,爭取實現“質”的飛躍,為警察的工作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