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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11月起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減半

遼寧: 11月起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減半

昨日,記者從地稅部門瞭解到,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釋出關於減半徵收企業失業保險費的公告。

公告中指出,失業保險費減半徵收範圍包括全省所有參保、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企業失業保險費減半徵收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減半徵收期限內,企業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費率調整為現行費率的5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不變。減半徵收期限截止後,恢復全額繳納。企業補繳所屬期為減半徵收期限之前的'失業保險費時,仍按全額繳納。

瀋陽市地方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現行失業保險費用的計算是用繳費基數乘以2%的費率,從11月1日開始,失業保險費用的費率將降為1%。職工人數越多的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越多,這次減輕的負擔更多。

閻女士是沈北一家企業的會計,她說現在還沒有接到稅務部門的通知,但是已經聽說失業保險費減半的訊息。閻女士所在的企業共有員工200多人,大多數職工的工資都在3000元左右,如果按照現在的繳費標準,企業每月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是1.2萬元,一年的費用是14.4萬元;而從11月份開始,企業每年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就變成了7.2萬元,省下7.2萬元,對於一家小型企業來說還是不小的一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