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通告
工地安全通告1
隨著xx景區(以下簡稱景區)道路主體工程的完成,景區的遊客大量增加,為確保景區道路建設工程施工期間遊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xx景區施工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xx年7月31日前,景區道路依法實行交通管制,所有遊客機動車輛嚴禁進入。
二、單位公車因工作需要進入景區,由該單位出具公函,到縣旅遊局簽署安全承諾書後方可進入景區。
三、嚴禁摩托車非法載客營運,對非法載客的摩托車經營者,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對因乘坐非法營運摩托車造成的安全事故所致的人身、財產損失,由雙方自行負責。
四、景區道路瀝青路面攤鋪作業期間,禁止與施工無關的人員、車輛上山,具體期間以施工現場公告為準。
五、進入景區施工區域的遊客及其他人員須服從施工安全監督員的指揮。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不聽勸阻者,由相關部門嚴格依法查處。
特此通告。
xx縣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9日
工地安全通告2
為了園區安全施工的管理,xx物業服務中心從二0xx年七月二十八日加強對園區裝修施工的管理力度,敬請施工人員進入xx園區時遵守以下各項管理規定。
1、專案施工人員在進出小區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施工證(其證件到後勤主管嚴兵辦理);
2、業主裝修施工人員在進出小區時胸前必須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
3、業主裝修施工人員請到物業服務中心領取臨時出入證胸夾;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定施工;
5、所有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服務中心人員的檢查,遵守以上規定,否則,不給予進入小區。
6、專案施工單位和個人進行xx園區施工,必須佩戴安全帽和施工證,否則,每發現一次給予50元的處罰。
敬請施工單位配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服務中心服務熱線: xx-xx
工地安全通告3
透過我公司用電部對施工現場的再次檢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混亂。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線隨意拖、拉,既沒有架空也不採取保護措施,有的電線甚至還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體碾壓,電線老化、表皮破損、用電器具和零件缺損、配電箱外殼沒有可靠接地、多用插座等電器無防雨措施等現象較為普遍,安全措施不符合規範要求,各施工方之間協調不利等諸多不安全因素。而這些多是用電事故發生的'“導火索”。因此,建築工地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建立和完善臨時用電管理責任制,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為總承包單位負責制,進入施工現場的一切配電裝置、用電裝置(分配電箱、開關箱、手持電動工具、電焊機等)等必須經總承包單位檢查合格方可進場使用。建立日常的安全用電分級檢查機制,現場電工的自查和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為適應專業化施工及加快工程進度的要求應該做到 :
1臨時用電線路及裝置的絕緣必須良好,電源線須用橡膠套雙層絕緣軟電纜,一般要求架空敷設。電纜連線必須牢固,裝置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一切供電必須經漏電保護開關。
2臨時用電線路經過搬運通道時,如為架空敷設,應高於可能透過的各種車輛的最大高度;如為地面敷設,應加以保護措施。
3線路敷設應不靠近潮溼的場所和熱力管道,在與熱力管道交叉時,應保持一定距離,在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應加保護措施。
4臨時用電裝置現場應就近裝設可在緊急情況下斷開電源的帶漏電保護裝置的開關,並串接刀閘開關使各臨時用電迴路有明顯的斷開點。
5220伏照明禁止帶電移動,如移動必須停電。
6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溼的場所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一個開關或插座只許控制一臺電動機具。導線與開關及電動機具的連線,必須用螺絲擰緊,嚴禁彎鉤、浮掛。
8所有開關、保險、行燈、變壓器等在室外使用須有防水措施,保險絲容量選擇應適當。臨時用電裝置擺放要有防止被高空落物砸傷的措施。容易被人觸及的電氣裝置,周圍應設圍欄,並掛“止步,有電危險”的警告牌。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