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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到新單位沒過試用期 兩個月丟了兩份工作

跳槽到新單位沒過試用期 兩個月丟了兩份工作

新的工作沒落實,老的工作已辭掉,滿以為跳槽會為自己提供更好的平臺和發展機會,可小劉卻因為沒過新單位的試用期,結果短短兩個月內丟了兩份工作。

準備跳槽

小劉名叫劉梓琪,從2008年開始,她一直在寧波海俊物流公司擔任人事主管。今年4月份,小劉在網上看到了寧海一家主營房地產的.大型集團正在招聘辦公室主任,待遇和福利都比現在的物流公司要高出很多。小劉告訴記者,看到招聘資訊後,她就躍躍欲試地投了一份簡歷。

“以前的工作雖說待遇不錯,但是我幹了將近4年,一直都是人事主管,沒有機會提升。而且原公司是一個家族企業,公司內部的重要崗位根本輪不到外人來擔任。”經過多方面的考慮,小劉有了跳槽的打算。

辭職報到

事情的進展也正如小劉想象的那樣順利,就在她投了簡歷兩天之後,寧海的公司向她發出了面試邀請。而面試也非常順利,該公司老總直言小劉無論資歷還是學歷都非常適合辦公室主任這一崗位,並要求小劉在5月份馬上來公司上班。

面試成功之後,小劉非常興奮,她第二天就向原公司打了辭職報告,然後在5月1日當天去了新公司報到上班。本以為可以在新公司大展拳腳,可是7月初,新公司卻把小劉給辭退了,理由是沒過試用期。

兩頭落空

原來,當初新公司在和小劉談跳槽條件時,有這麼一項條款,就是必須過兩個月的使用期才能正式簽訂合同,上任辦公室主任這一職位。結果,在這兩個月試用期內,公司老闆對小劉的看法發生了改變,認為小劉並不合適擔任辦公室主任,於是就順理成章地辭退了小劉。

新工作沒去成,老工作反而丟了,小劉現在是欲哭無淚。她說,怪只怪當初自己一心想要跳槽,而且自信地認為老總對自己印象不錯,試用期只不過是走個程式,不存在辭退的風險,沒想到這樣的小機率事件最終還是發生在了自己身上。

跳槽後試用期裡到底有沒有風險?有的話,風險又有多大?寧波宏遠人力資源公司的高階顧問馬亞文告訴記者,任何跳槽都有被辭退的風險,但是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分析。

馬亞文說,一般跳槽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類似小劉這樣自己主動求職,另外一種則是對方公司挖角。從辭退的風險角度來看,前一種要比後一種大得多,因為招聘公司一般對求職者的能力還不熟悉,所以需要實際工作來檢驗。這其間,就存在著被辭退的風險。

在目前的人力資源市場上,自己主動跳槽的情況較為普遍,因此馬亞文也建議那些一心準備跳槽的員工,在與新公司談條件時,最好是避擴音及試用期。如果對方公司硬要提出試用期,那麼求職者也應當在面試過程中,協商試用期補償問題,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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