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僱傭司機交通事故理賠
僱傭司機交通事故理賠
在司法實踐中,受僱司機發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很常見。很多的交通事故糾紛也是圍繞受僱司機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以及需要承擔多大的責任引發的。在我國民法和交通事故法規中,對於受僱司機的責任範圍都是很明確的,下面,小編為您介紹有關內容。
僱傭司機交通事故理賠
受僱的機動車駕駛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應負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損害是由僱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並判令其與僱主承擔連帶責任;僱員僅負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者沒有責任的.,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有重大過失,應與僱主負連帶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
(2)負事故主要責任,並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負事故主要責任,並存在無證駕駛、無證行駛、酒後駕駛、超載駕駛,或者明知車輛本身存在安全隱患仍上路行駛等嚴重違章情形之一的;
(4)因本次事故被吊銷駕駛證的。
對於交通事故具體責任人的確定,一般情況下都是誰是肇事者誰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實踐中,對於受僱司機承擔責任的情形就是例外規定。所以,在確定交通事故具體責任人的時候,首先需要判斷司機的是否受僱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