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車位合同的內容
轉讓方(甲方):古xx,女,身份證號碼:xxxx;
受讓方(乙方):劉xx,女,身份證號碼:xxxx;
鑑於:甲方和xx恆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1999年x月10日共同簽署的《車位買賣合同》(見附件)約定:xx恆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xx花園地下支柱層13號車位作價人民幣10萬元轉讓給甲方。故甲方對上述車位享有停泊車輛、出租、轉讓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xx市寶安區xx花園地下支柱層13號的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已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已明確。
二、使用年限:該車位使用年限自1999年8月10日至2066年11月14日止。本合同項下使用年限為上述車位使用年限的剩餘期限。
三、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捌萬元整(小寫:¥80000.00元),乙方須於簽訂此合同同時付清全部價款。
四、甲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當日內負責將該車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車位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等),並配合乙方到xx花園管理處備案。
五、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位在只有發展商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狀態下籤署本合同,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該車位移交後,由xx花園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車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車位管理費。
八、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業主使用,併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九、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