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音樂上冊的教學計劃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音樂課程標準》的精神和各項要求,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生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二、學情分析
這個學期我擔任四年級的音樂課。由於剛剛接手四年級的音樂教學,我對學生還不是很瞭解,因此上課紀律還不是很好,但是相信經過一段時間應該會有所進步。
總體來說,女生對音樂中的音準與節奏及動作的模仿能力普遍比男生要好。學生們的唱歌習慣不是很好,喊唱的現象還比較多。他們的識譜能力很差,一首比較簡單的曲譜對他們來說也比較困難。而且我發現學生的節奏感不是很好,唱歌時還不是很明顯,特別是跟音樂做動作時就算經過老師的反覆提醒、強調、練習還是會有很多的學生跟不上節奏。
三、教材分析
本冊音樂教材的內容強調了音樂與人、音樂與社會、音樂與民族、音樂與大自然的聯絡,把音樂置身於大文化背景之中,以文化主題組織教材。共有八課,分別是《水鄉》、《國歌》、《月夜》、《快樂的課間》、《媽媽的歌》、《少年的歌》、《回聲》、《童心》。其中歌曲有《採菱》、《柳樹姑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愉快的夢》、《哦,十分鐘》、《大家來唱》、《搖籃曲》、《搖籃曲》、《我是少年阿凡提》、《小小少年》、《友誼的回聲》、《山谷靜悄悄》、《盪鞦韆》、《小孩世界》讓學生接觸並瞭解中國的幾首優秀的兒童節歌曲和外國出色的歌曲,並配以群體的音樂活動,如齊唱、合唱等。它有助與學生養成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
欣賞有《採茶舞曲》、《漁光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唱祖國》、《小夜曲》、《月亮月光光》、《夢幻曲》、《乒乓變奏曲》。以審美為核心,以音樂的美感來感染學生,以音樂中豐富的情感來陶冶學生,使學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樂審美觀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音樂必要的審美能力。另外本教材的編創與活動中,編有大量的實踐要求,讓學生在編創與活動中去體驗音樂的美感,提高他們的音樂感受、表現、創造的能力。
四、教學目標
(一)感受與鑑賞 1、音樂表現要素
(1)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音響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進行模仿。能隨著熟悉的歌曲或樂曲哼唱,或在體態上作出反應。
(2)能聽辨不同的女聲和男聲。知道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並能聽辨不同型別其音色。
(3)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能夠初步辨別節拍的不同, 能夠聽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4)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和段落的變化,並能夠運用體態或線條、色彩作出相應的反應。
2、音樂情緒與情感
(1)聽辨不同情緒的音樂,能用語言作簡單描述。 (2)能夠體驗並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3、音樂體裁與形式
(1)聆聽少年兒童歌曲、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能夠隨著歌曲輕聲哼唱或默唱。
(2)聆聽不同體裁和類別的器樂曲,能夠透過律動或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3)能夠區別齊唱和合唱、齊奏和合奏。
(4)能夠初步分辨小型的音樂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4、音樂風格與流派
(1)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區和民族的民歌、民間歌舞、民間器樂曲和戲曲、曲藝音樂等,瞭解其不同的風格。
(2)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感受一些國家和民族音樂的`不同風格。
(二)表現 1、演唱
(1)樂於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2)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及呼吸方法,並能在唱歌實踐中逐步掌握和運用。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恰當的反應。
(3)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準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合唱。
(4)能夠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5)每學年能夠被唱歌曲4—6首。
2、演奏
(1)樂於參與各種演奏活動。
(2)學習課堂樂器的演奏方法,參與歌曲、樂曲的表現。
(3)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並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奏進行簡單評論。
(4)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3、綜合性藝術表演
(1)能夠主動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並從中享有樂趣。 (2)在有情節的音樂表演活動中擔當一個角色。 (3)能夠對自己、他人的表演進行簡單的評論。 4、識讀樂譜
(1)用已經學會的歌曲學唱樂譜。
(2)結合所學歌曲認識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記號。 (3)能夠識讀簡單樂譜。
(三)創造
1、探索音響與音樂
(1)能夠自制簡易樂器。
(2)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現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2、即興創造
(1)能夠即興創編同歌曲情緒一致的律動`或舞蹈,並參與表演。
(2)能夠以各種音源及不同的音樂表現形式,即興創編音樂故事、音樂遊戲並參與表演。
3、創作實踐
(1)能夠創作2—4小節的節奏短奏。 (2)能夠創作2——4小節的旋律。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1、音樂與社會生活
(1)關注日常生活中的音樂。
(2)喜歡從廣播、電視、磁帶、等傳媒體中收集音樂材料,並經常聆聽。主動參加社群或鄉村的音樂活動,並能與他人進行音樂交流。
(3)樂於聽音樂會或觀看當地民俗活動中的音樂表演。
2、音樂與姊妹藝術
(1)接觸與瞭解戲劇、舞蹈等表演形式,認識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2)能夠用色彩或線條表現音樂的相同與不同。
3、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
(1)能夠選用合適的背景音樂,為兒歌、童話故事或詩朗誦配樂。 (2)知道一些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地域和國家的代表性兒童歌曲。
五、教學重點
1、在學生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他們的音樂欣賞水平
2、進一步加強基礎樂理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對音符的認識能力
3、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改善學生的歌唱習慣,減少喊唱現象
4、能參與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創編活動 六、教學措施
本學期我將針對四年級各班級學生學習的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法進行教學,強調以音樂為本、注重情感體驗,在注重審美體驗的同時加強學生的基礎樂理知識的學習。教師是教學的組織者和指導者,是溝通學生與音樂的橋樑。教學中要正確處理自己和學生的關係,提倡民主教學,使學生的心情愉快、想象力豐富,使學生以充滿自信的態度迎接每一次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