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汽車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借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發動機號為:,大架號為:,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檔案已提供檔案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車鑰匙()把□
6、保險□
7、車船使用稅□
8、購車發票□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自願共同認定該車價值: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條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收取利息,即元,次日者按%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叄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天以內按%收取利息,即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檔案,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乙方(質押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