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試的科目與分值
考試科目與分值
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設有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舞蹈類、美術類、民族工藝美術類、播音與主持類、音樂表演(空中乘務)類專業。
1.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分),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為聲樂和器樂(報考音樂學專業的兩項都考,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可選其中一項參加考試;同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作為主項參加考試)(17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滿分為300分。
注:聲樂、器樂考試一律不準帶伴奏員入場,考生可自備伴奏帶或伴奏盤,也可清唱或獨奏。
3.舞蹈類: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300分。
4.民族工藝美術類:唐卡臨摹(100分)、圖案命題設計(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滿分300分。
5.播音與主持類: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音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6.音樂表演(空中乘務)類(該專業進行面試與體檢,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體五官(100分)、風度舉止(60分)、動作反應(30分)、普通話表達(50分)、才藝展示(60分),滿分300分。
省級統考由省招委負責。青海師範大學組織和負責報名、試題命制和考試實施工作。試題的命制、試卷的印製和保管須嚴格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