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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用房的清理方案

辦公用房的清理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行政辦公用房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指導,充分認識開展清理黨政機關人員辦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堅持把做好清理工作作為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的具體行動,大力弘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統一思想、把握要求、明確責任、確保落實,把學校有限的資源更多用在教學科研、改善辦學條件上。

二、清理內容

各學院、校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含校直屬單位、群團組織)的行政辦公用房(以下簡稱辦公用房)。

三、組織領導

1.成立學校清理辦公用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校紀委、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和後勤基建資產管理處組成。

2.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清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校紀委負責清理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工作。後勤基建資產管理處負責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3.各學院、校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含校直屬單位、群團組織)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牽頭,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落實。

四、規範標準

根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參照市級機關標準:(見附表1)

五、整改辦法

1.各單位調整後的辦公用房(室內面積)必須小於或等於以上標準。

2.原則上不允許對現有辦公用房進行重新裝修,以內部調整合署辦公為主。

3.校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含校直屬單位、群團組織)騰出的辦公用房原則由學校統一調配,確因工作需要留用的須重新提出申請。

4.各學院騰出的房間,暫由原單位內部使用,優先調整為教學、科研用房和學生活動場所。

六、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各單位應按方案要求進行本單位辦公用房全面清理工作,對超標準配置辦公用房提出整改意見,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行政辦公用房申請審批表》(表一)、《行政管理人員其他工作用房登記表》(表二)。另外,校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含校直屬單位、群團組織)可根據需要填寫《機關部處其他工作用房申請審批表》(表三)。

(二)核查認定(20XX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後勤基建資產管理處對各單位報送的情況登記表和整改意見進行核查,依據有關政策和工作需要,提出意見並形成辦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實(20XX年1月3日前)

辦公用房清理工作整改方案於20XX年12月25日前提交學校清理辦公用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後執行。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清理辦公用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負其責,黨政一把手作為清理騰退工作的第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並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嚴格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將清理工作落到實處。

2.積極進行整改。各單位要迅速行動,領導要率先垂範,帶頭落實清理騰退工作,要嚴格按照要求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留死角、不抱僥倖心理,全面徹底地完成清理騰退工作。

3.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改,對不如實上報、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強化監督檢查。學校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建立有效監管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杜絕違規佔用辦公用房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