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勞動保險的工作總結
今年我縣社會保險工作由於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主管部門的直接直接指導和大力支援,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加大社會保險費徵繳力度,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強化基金管理,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貫徹《條例》精神。
強化基金收繳國務院於今年元月頒佈了《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標誌著我國社會保險步入法制軌道,為社會保險費徵繳提供了法律保證。為此,縣委、縣政府及時召開全縣社會保險工作會議,貫徹《條例》精神,制訂落實措施。勞動行政部門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印發宣傳資料1萬份,並透過電視媒體作連續宣傳,做到《條例》精神,家喻戶曉,不斷增強社會保險意識。為了做好社會保險費徵收工作,縣政府、縣勞動局領導經常帶隊深入企業,加大徵收力度。縣勞動局各職能股室嚴把基金收繳關,形成齊抓共管。社會保險費繳納列入勞動監察重要內容之一,具有法律保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基金收繳目標責任制,並與工資掛鉤,調動了基金收繳積極性。全縣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104個,在職職工18332人,全年應收養老保險費2050萬元。在面臨企業經濟效益不佳,基金收繳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全年預計徵收養老保險費1500萬元,收繳率為73.1%,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16個企業,預計收繳醫療保險費50萬元。
二、實施“民心”工程。
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為貫徹落實中央12號檔案精神,提高三條社會保障線,補發拖欠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在積累基金嚴重不足,企業補發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補助345萬元,省市補助283萬元,千方百計籌集資金,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一是從今年7月起提高待遇標準4673人,月提高標準23.4萬元,共補發養老金142.5萬元;二是部分企業未按[97]53號檔案提高離退休人員待遇標準,經逐個清理落實,共補發68.7萬元;三是撥付企業歷年和當年受益款187萬元;四是發放企業離休人員養老金67.7萬元;五是發放特困企業退休人員和補發拖欠養老金296萬元
(1896人);六是實行差額結算,企業發養老金1030萬元,全年預計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1792萬元,發放率為105%。今年所有參保離退休人員補發了養老金,深受廣大離退休人員好評。
三、加強基礎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1、積極創造條件,試行社會化發放。在資金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企業離休人員、三個直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特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費共計1000餘人,由社保機構每月按時足額髮放,解除離退休人員後顧之憂。
2、推行醫療保險,實行老有所醫。由於企業經濟不景氣,欠繳醫療保險費十分嚴重,為了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一是強化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全部用於離退休人員醫療費開支。二是努力提高服務質量,開展家庭病床,送醫送藥上門,及時核報醫藥費用。在做好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的同時,按照上級部署,積極推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作。
3、建立個人帳戶,實現微機管理。按照國家規定,為每個參保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年內完成了全部資料錄入工作,運用微機結算、打卡、查詢,確保資料安全、準確。並培訓了專業技術人員,積極解決計算2000年問題。
4、開展知識競賽,提高自身素質。認真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1、2、3號令,熟練掌握政策,精通業務,提高辦事效率。並舉辦了“社會保險知識競賽”,參賽率100%,均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其中滿分7人。
5、加強退管服務工作,豐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在“老年節”期間,召開了全縣離退休人員代表座談會,縣政府領導發表了重要講話,離退休人員暢所欲言,歡聚一堂。年內並走訪慰問離退休人員80人次,對特殊困難離退休人員發放慰問金20000元。進一步辦好離退休人員活動中心,開展門球、象棋、字牌、閱報等多項活動,並熱情為老年人服務。今年社會勞動保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面臨著各種困難和問題。一是基金收繳難,由於企業經濟處於低谷,停產、半停產企業增多,增加了基金收繳難度。二是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困難重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工作,曾經多方努力仍難以起步。三是基金積累嚴重不足,已是入不敷出,寅吃卯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難以保障。四是社保機構經費嚴重不足,工作人員工資不能按時足額髮放,影響工作積極性。上述困難和問題,亟待解決和克服,才能推進我縣社會保險事業健康發展。
四、下年工作計劃
1、繼續加大社會保險基金收繳力度,力爭基金收繳率達到90%以上。
2、積極創造條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實行全收全付結算辦法,逐步實現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3、國有、集體企業參保率100%,發展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養老保險5000人。
4、積極推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檔案精神,年內全面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5、及時完成縣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