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被老闆以各種理由剋扣工資
他籤的合同上是寫支付1400一月的工資按日支付
然後他在那做了兩個多月
第一個月發工資的'時候發了1500多是因為發了一個月零5天的工資
然後第2個月就是15號跟老闆口頭離職因為簽訂的合同是試用期只需提前3天
然後老闆遲遲未發工資
本來15號說發工資了就離職
但是一直拖到今天
這是個小公司
只有一個專案做
做完我們的試用合同也就滿了
他大可不跟我們繼續簽訂
所以我們根本不存在轉正工資
本來就是因為轉正工資才進來的
後來發現如此
老闆只請了幾個程式設計師和一個專案經理
估計是想廉價的利用試用期的低工資讓我們幫他完成這個龐大的專案
因為他要是放出去讓別人做
估計要很多錢
但是請我們只需付這點薪水
今天只發了400元給我
我想問下有什麼方法可以拿回屬於他的工資
老闆本來說
工資是
底薪900 崗位工資500
但是合同上寫的只有支付1400一月按日支付
老闆給我算出來了
就是900然後崗位工資沒有還要扣掉上個月的崗位工資500也就是400請問是否合法
我應該怎麼拿回我的工資
本來還算上這幾天的就是600但是
今天到賬的只有400
跟專案經理諮詢
他說
老闆生氣了只給我打400
請問有這荒唐的事情
有這麼荒唐的老闆
??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