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對於婚後財產的界定
新婚姻法對婚後財產的界定是怎樣的呢?新婚姻法中的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下面,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婚後財產界定的法律知識。
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
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④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