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保證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於年月日到甲方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年的《勞動(務)合同》。在此期間,甲方同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因乙方已經自行在其他地區辦理社保,經雙方協商,乙方要求自己個我辦理社保手續並自己交納相關費用,自願放棄由甲方統一辦理社保事宜。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辦理社會保險。
二、乙立承諾自己承擔因未由甲方統一在上海辦理社會保險而產生的任何狀況,如在辦理社會保險後理應由社保機構承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三、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乙方參保的`當月起,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參保費用。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