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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範離職手續,規避風險

如何規範離職手續,規避風險

如何規範離職手續,規避風險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離職審批手續和流程,不管是簡單還是複雜,但是HR有沒反思過這樣做是否存在隱患和風險?值得我們去思考和探究,今天就一起來學習下吧。請問:

1、你們公司員工的離職手續是怎樣辦理的?

2、你認為這樣辦理是否有風險?

如果有,你會怎麼來改善和規避風險?如果沒有,是如何做到的?請分享你們關注的風險規避點及所採取的舉措。

離職分二種情況,一種為員工的主動離職,另一種為被動離職,在昨天的打卡中已與各位分享,不再另行贅述。按我們公司的操作程式一直沒有因離職辦理引起的勞動糾紛。

員工按法律規定的期限提出書面的離職申請,對於已經確定辦理離職手續的人員,HR負責與離職人員進行面談,HR透過面談瞭解員工的離職原因,並整理成面談記錄,需要有面談人員的'簽字。HR在面談後向離職人員發放《離職申批表》、《工作、物資交接表》,離職人員填寫好表格、辦理工作及物資移交,經各相關性部門稽核簽署意見,交回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分管領導批准,最後批准了的離職,HR要填寫一份《員工離職結算表》,由用人部門根據離職人員的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金額、HR根據離職性質,與離職人員面談時確定的各類金額、時間交財務部予以結算工資,結算額度須離職人員簽字確認。財務透過工資發放審批程式支付,在3個工作日內打入離職人員的工資賬戶。辦理工資結算的同時公司簽發《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領回個人《養老保險手冊》,凡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的各類通知、證明、《養老保險手冊》等都要在《員工簽收資料登記表》上簽收。

主動離職的員工須先提交自己的書面離職申請,然後在辦理過程再填寫《離職申批表》,員工主動離職的避免了勞動糾紛的最大風險;嚴格、規範的操作流程,在離職面談時將離職員工的薪酬、補償予以明確,形成文字資料,是整個離職辦理的關鍵;在工作和物資的移交時要著重在全面的移交,做到工作關係的無縫銜接,物資的移交無遺漏,從而避免了工作的損失和公司財物的流失;在員工離職時簽字確認薪酬補償額度及簽收《養老保險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已履行了國家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非主動離職人員的辦理,因有了前期所做的基礎性工作,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以事實為依據,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為準則,做到有理有節,在後續的與主動離職相同的辦理過程從而避免了離職辦理不當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