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為題的作文
我的好朋友為題的作文一:
我最好的朋友是書,因為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
書,在我童年時起,就踏著我成長的腳印,悄悄地走進了我的生活。
在我四歲的時候,每天早上我總要纏著爺爺給我講故事,而且一連幾天反反覆覆都捧著同一本書,講那幾個故事。終於有一天,這些故事派上了用場,卻也鬧了個天大的笑話。
那天早上,幼兒園裡來客人了。
於是,老師憑著“發現我會講故事”的`經驗,找來一本書,讓我給叔叔阿姨們講講。我定神一看,發現這本書竟然是平時爺爺常常捧著的那本書!我驚喜萬分,二話不說拿起書就講,我講得眉飛色舞、繪聲繪色,使客人們連連稱讚。可就在這時,老師湊近一看,居然發現我把書拿倒了,可我還沒發現!結果引起一片鬨笑,可這也證明了我已把爺爺講的故事背得滾瓜爛熟。
從此之後,我便愛上了讀書,不知不覺中,歲月的風兒已把我送到了會識字的年齡三年級。這時我已經開始閱讀無圖類的書籍了。《紅飄帶獅王》讓我體會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窗邊的小豆豆》讓我像黑柳徹子一樣快樂幸福地成長;《巴黎聖母院》讓我體會到了正義的力量……啊,書便是知識的海洋!
四年級時,我已不像幼兒園那樣天真地認為書只是供人娛樂的東西,而是體會到了讀書的收穫和重要性。一次,老師讓我們寫一篇《第一次……》的作文,當大家都千篇一律地寫“第一次做家務”時,我感到那好通俗。於是,我將自己讀過的《高分王》中一篇作文的小標題形式借鑑上去,寫了一篇關於賣菜的作文。結果,我的作文被老師畫上許多“豬尾巴”當作範文在班上朗讀。
於是,我悟出了寫作要點:立意新穎,更吸引讀者的眼球。這小小的光榮讓我明白了讀書的收穫頗豐與重要性。
就像莎士比亞說的那樣:“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的確如此,少了書,就少了一位忠誠的朋友,就少了一座知識的寶庫!
我的好朋友為題的作文二: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種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紅。說起她的“三大特徵”我應當向你介紹介紹,不信,你看看吧!
說起這第一個特點,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進吵吵鬧鬧的教室,第一個聽到的聲音就是她。因此,“宣傳委員”的桂冠就歸她啦!上課發言時,不管你在教室哪一個角落,都可以聽到她的聲音。
第二個特徵嘛,就是“樂於助人”。記得有一次,學校組織到“黃金海岸”遊玩,因為我們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傑就暈車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黴,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誰能和宇傑換一下座位?”陳老師說。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誰也沒有回答。突然,一聲清脆的“我”!同學們循聲望去,啊!是李紅,李紅便到宇傑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沒聞到那一陣陣臭味似的,仍沒事兒似的坐著。“李紅,自己找苦吃!”頓時,人群裡議論紛紛,而我卻被她感動了。
“鐵面無私委員來了!”不錯,李紅素來就鐵面無私。就拿上次我借書來說吧!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我到圖書館借書,啊!真巧,今天是李紅值班,當我借書時,李紅還不停說:“小心點兒,不要弄壞了!”“行行行!煩死人了!”我不耐煩地說。可是晚上表弟來我家玩兒時,卻不小心將書撕破了好幾頁。“啊,糟了,九點了,來不及補了,對了,或許李紅明天會原諒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圖書館還書,李紅見我來了,便笑著一邊和我說話,一邊檢查起來。突然,她皺起眉頭,“為什麼破了這麼多!”“噓,小點兒聲,我不小心將書撕破了,反正又沒有人看見,再說我們還是‘鐵姐們兒’呢!”“什麼什麼,不行,你補好了才可以還,還是回去補吧!”“嗯!補就補,咱們走著瞧!”我說完,嘴裡還嘀咕著:“真不夠朋友,破了幾頁就這樣小題大做。”“詩曉,”李紅追上來,“公物是要愛護的,如果每人都這樣,那......”“好的,我補!”我羞愧地低下頭,但心裡卻佩服著她呢!
瞧!這就是我的朋友李紅,你喜歡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