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成長在音樂裡經典散文
夏天到了,身上的汗水讓心裡黏黏的。身在異國他鄉,體內的氣壓時不時地升高。從辦護照、辦簽證起到現在寄居美國,心情的起伏足可以組成一曲五線譜。
記得辦完簽證,從上海坐大巴回山東,懷著滿腔熱血準備在接下來的三個月大幹一場。看著窗外漆黑的夜和飛速閃過的燈光,心裡暗自為自己打氣。為了烘托情緒,給自己加個BGM,帶著耳機,想著心事……突然聽到了特別熟悉的音樂——是They don'tcare about us這首歌的小提琴演奏版本。鋼琴引入,緊接節奏強勁的小提琴。自認為不是多麼情趣高雅的人,但是振奮人心的交響樂每次都讓我熱血沸騰。有句話說人聲是最好的樂器,我認為,沒有最好的樂器,只有高明的演奏家和可以與之共鳴的聽眾。看了下演奏者,David Garrett,之前只是聽說,第一次聽他還有點小激動。別人拉的是琴絃,他拉的如鋼筋,似利刃,弦弦入魂,撕扯著心臟。聽著樂曲,邁克爾唱過的歌詞浮現在腦海。納粹用血淋淋的雙手壓迫人民,黑暗,殘忍,德國戰車碾壓過曾經充滿幸福溫暖的`家……耳朵聽的是音樂,頭腦中卻經歷了一場3分鐘的抗爭史。
心情漸漸平靜,最早聽到這首歌是在初中。媽媽幫我在她的小紅音箱裡下載了一百多首歌曲。那個音箱的小螢幕只能顯示歌曲排序的數字,我竟在聽了一個月後想聽哪首歌就能知道它多少號。
我的音樂史是在小學三年級開始的。爸爸當時買了一個MP3聽英語聽力,結果被我徵用了。最初內含三首歌——《走過咖啡屋》《愛的主打歌》《自由飛翔》。三首歌貫穿了我的童年回憶。最開心的記憶是,爸爸開著摩托車,我和媽媽坐在後座,我們三個人一起坐在摩托上高唱著《走過咖啡屋》、《水手》,開過鄉間小路,跨過水城大橋……還記得在老屋時,夜裡在開啟的沙發上睡覺,聽著《愛的主打歌》對隔壁的爸媽高喊再聽最後一首。不久後,家旁的集市上高音喇叭裡常常迴圈播放《自由飛翔》和《愛的主打歌》,與媽媽討論,不無得意地說:“我們聽啥就流行啥嘞。”
伴著成龍,聽著鳳凰傳奇,我的小學時代結束了。迎來了我的初中生活。許嵩等一些別樣的情歌像跑馬燈一樣飛逝而過,真正印入腦海的還是與爸媽共同喜愛的歌曲。與爸爸共同高唱過蕭亞軒的《突然想起你》,與媽媽一起點評過《相愛的淚水》,最終還是一致認為胡楊林和阿杜唱的最好聽。同一時間,陳奕迅的《十年》也被我一遍遍地單曲迴圈。因我在那時熱愛恐怖小說,所以現在一聽《十年》就會想起“雞皮疙瘩”、那多……那些詭異的文字。
步入高中,應該是受父親的薰陶,漸漸愛上外文歌曲。雖然俄語那沙啞的嗓音我也聽不大懂,但是作為戰鬥民族的聖經,俄語說唱也是值得品一品的。至於英語歌,Westlife .Backstreet boys.Linkin Park.一個個組合讓我應接不暇。不過卻沒有太多響應到銘心的記憶,或許是因為這是我與父母漸漸分離的開始。然後就到了大學。純音樂走入了我的世界,我最愛的一首Requiem For a Dream.聽了354次,這還是網易雲統計的完整聽完的次數。為她我還寫過一首詩《夢之安魂曲》,製作成朗誦影片,作為漢語寫作課的結業作業,並獲得了教授的好評。
音樂已經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曾有人問我,聽音樂也算是一種愛好?作為我生活的移動BGM,我覺得是的。愛聽的音樂隨著成長不斷變換,但之前喜愛過的,現在仍舊有感覺,更多的,是一種回憶。我就是我,成長再多,總有一個固執的我抓著時間不想離開。聽了這麼多歌,發現我的記憶最偏愛的,還是爸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