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效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選擇經驗豐實、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學校為低年級學生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三、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警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家屬等。
2、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發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
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4、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7、保險介入。
九、突發自然災害(雷擊、洪災、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的預防
1.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部署校園颱風、暴雨、酷暑、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禦,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學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資訊。
3.德育辦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颱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訊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牆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反映,並監督及時整改。
5.德育辦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並組織、訓練、指導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應急措施
1.自然災害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啟動應急程式。
2.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築物電源。
3、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120送醫院。
4、在危險區域周圍設定警戒線,派專人監控。
5、在安全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後,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裝置和重要資料。
6、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後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災資訊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及時上報資訊,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10、災後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儘快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