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基本介紹
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則
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則是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職業病防治主要問題
第一,防治檢測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數每年保持在70萬個點次,但檢測企業數呈逐年下降趨勢,下降了近40%,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達標率則增加到75%。檢測企業數的減少和達標率的升高這一相互背離的結果,反映隨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市場化,檢測的資料不能真實地反映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的實際情況。疾病資訊監測系統不健全。
第二,企業不重視。一些鄉鎮企業、個體經濟企業生產力低下,裝置簡陋,無任何防護設施;管理混亂,制度不全;人員整體素質低,法制觀念淡漠和愚昧無知等;個別企業無視勞動者健康權益,職業病危害問題突出,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健康權益得不到保護。特別是農民工從事的職業多為職業危害嚴重的職業,其社會保障、職業防護等都難以得到保障,職業危害不可預見因素明顯增加,健康影響難以估計和控制。
第三,在我國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的同時,一些具有風險性的產品由境外向境內轉移,從城市和工業區向農村迅速轉移,從經濟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轉移,從大中型企業向中小型企業轉移。職業病危害因素轉移非常嚴重。
第四,職業病防治經費投入嚴重不足。
第五,職業衛生資源整體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水平不高。
第六,由於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仍存在盲區,職業衛生標準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滿足執法的要求,地方經濟保護等導致職業衛生執法力度不夠強。
第七,職業衛生涉及多個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個部門內部,也往往有職能交叉,職業衛生決策、協調、指揮不夠充分,部門之間缺乏協同機制,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實。
第八,傳統的職業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職業危害不斷產生,對勞動者的健康構成新的威脅。
第九,職業衛生標準尚未與國際接軌。
職業病防治措施與對策
第一,建立完善的職業衛生保障機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衛生管理體制和資訊決策機制、完善的.職業病工傷保險機制和穩定的、多渠道職業衛生投入機制,以市場機制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源。
第二,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調整物件,調節我國職業衛生標準體系;按照入世要求,透過等同採用國際標準儘可能使我國的職業衛生標準與國際接軌;進一步提高職業衛生標準的可操作性及其可應用性,建立適於我國職業病防治實際工作需要的職業衛生標準體系。
第三,將現有職業病防治資訊網路重新整合,整體規劃、進一步完善職業病監測體系;統一職業病、工作相關疾病統計口徑,並與國際接軌及互認。建立系統的職業衛生資訊與職業病防治評估體系,透過科學分析資訊,加強職業中毒事故的預測、預警,及時、準確評估職業病防治效果,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的依據,全面提升急性職業中毒控制資訊水平。建立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四有針對性地開展以塵肺病防治、職業中毒檢測檢驗、診斷、救治、控制、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科學管理為中心的科學研究工作,力爭突破束縛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頸口,提高我國的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法》要求,建設以國家中毒救治為中心,輻射各級地方的重大職業中毒救治體系,做好各種重大職業中毒的預防和應急救治工作。
第六,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工作場所健康促進體系。透過工作場所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活動,提高用人單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識,切實履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責任;創造安全、舒適、健康的作業環境;發揮用人單位的積極性,推動用人單位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切實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加強勞動者的自我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