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
為了搞好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本公司的經濟發展,使生產作業環境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計劃。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確定本公司職業病防治由單位負責人總負責,安全部分工負責,相關崗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和責任保證制度。
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繳費情況等有關情況,按時繳納工傷社會保險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傷社會保險工作,使在本公司職業活動中所發生的工傷、職業病的`勞動者能夠從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和服務的社會保障。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積極做好工作場所的衛生防護工作,使工作場所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
(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難;
(2)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
(3)生產佈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
(4)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休息間等衛生設施;
(5)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申報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5、本單位的建設專案(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引進專案)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並經衛生行政部門稽核同意。
6、對從事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作業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對作業場所和作業人員的特殊管理。如作業場所的隔離、操作自動化,作業場所設定特殊職業病防護裝置,包括工作訊號,配備應急救援設施、醫療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還包括對這類作業實施特殊的監管手段。如實施許可制度,即作業許可和人員許可。作業許可是指用人單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特殊衛生規定和要求,取得衛生許可後,方可從事該項作業。人員許可是指從事特殊職業的人員,也包括這類作業的管理人員必須透過職業健康檢查和培訓,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並掌握特殊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取得特殊職業病危害作業許可後方可上崗;管理人員也應該參加專業培訓後方可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