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鑑定所質量普查的工作報告
我所在接到唐山市職業技能鑑定所指導中心《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質量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後,對此項工作非常重視。首先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所長及副所長為成員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並責成專人具體負責質量普查工作,對鑑定所從組織機構,各項制度,檔案管理等各方面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 各項制度建設及工作情況
首先根據上級對鑑定所的工作要求,我們進一步健全了組織機構,完善了各項制度,並該上牆的進行了上牆明示,各種資料進行了整理歸檔。始終堅持用制度規範工作程式,用制度規範工作人員行為,很好地維護了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權威性和可信性。
在鑑定工作中我們一直嚴格按政策規定要求去做,首先對每位報名人員的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堅持不予上報;在每次鑑定前,我們都要對考場的準備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對不符合鑑定要求的,限期整改,直至符合鑑定規範。在鑑定中認真組織好鑑定的監考工作,維護好考場秩序,鑑定完成後,由考評小組按規定對每位考生試卷進行閱卷打分,並堅持誰閱卷,誰簽字,誰負責的規定,使我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得以公平、公開、公正地開展。真正做到了讓考生滿意,用人單位滿意,為遷西經濟發展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二、 鑑定工作存在問題及努力方向
雖在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還存在一定問題,一是規章制度建設上還不夠健全,有的該建立的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的還需進一步完善;二是鑑定的儀器、裝置還不夠齊全,有時達不到鑑定要求;三是鑑定法規與技術標準尚不夠完善;四是考評員誠信檔案尚未建立;五是質量監控措施,還不夠有效;六是投訴渠道不夠暢通。上述問題的存在,說明我們對職業技能鑑定工作重視不夠。今後我們要進一步提高對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認識,完善各項制度,加強對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管理,使我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走向正軌,為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發揮應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