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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交違約金和轉檔案問題

辭職後交違約金和轉檔案問題

問:我大學畢業後在一家研究所工作,第二年該單位轉為企業,畢業一年後,由於發展不好,我離開了該單位,但檔案一直就沒調出來,因為要交好幾萬的違約金。

最近,單位在辦各種保險,要我們把檔案給拿走,也就是交錢,說如果最近不拿走的話,他們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檔案,把檔案變成死檔,以後可能就調不出來了。

因此,我想問一下,國家關於檔案這方面的規定,檔案有權處理檔案嗎?有無"死檔"的說法?請給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答覆:最近,我們接到很多類似問題的'諮詢,在此一併答覆如下:

A、大學畢業後,無論是留京或留在其他城市的企事業單位,接收部門都要為此申請留京或留在城市的指標,並向培訓方支付相關的培訓費用。應當說企事業留用單位為員工的留用是付出了很大努力的。同時,留用後對留用員工業務工作的成長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並支付了很多費用的。因此,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招接收大學畢業生簽訂相應的服務協議,或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般為五年的服務期限和相關的違約責任條款,是完全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也是合情合理的。

B、如果屬於上述範圍的員工在合同期內向企事業單位提出辭職或離職,單位依據所簽訂的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中相應條款約定的內容,要求員工按約定內容承擔責任,員工應予履行。如有困難,應透過與單位協商的方式求得解決。如果無視企業的權益,採取一走了之或其他不負責任的做法,個人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其中包括個人檔案轉移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