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微博著作權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
一、140字也不能隨意使用
“聽到這個說法,可能很多人會笑,區區140字居然也有著作權?”市版權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別笑,微博也有著作權!”這位負責人舉例說,有網友一時興起在微博上寫了一篇送給老婆的微小說,共140字,將過往戀愛的美好瞬間串起,寫得情真意切。該網友將小說貼到微博上只是想讓老婆看到,沒想到第二天就出現在某報的情人節微小說專欄。“拿別人的東西,怎麼可以拿得這樣心安理得?”自己辛辛苦苦寫出來的微博,就這樣成了人家的“免費範文”,更何況這件事根本沒徵得作者本人同意,網友真是氣不打一處來。有關負責人說,過去部落格火爆時,因一般來說篇幅較長,看客若想“落地”引用,也只是小心翼翼抄錄一部分內容。但微博很短,像那些專欄若無其事整條登載,把微博作者心血全部“偷”了去的事,也是司空見慣。實際上,這也屬於侵權行為。
二、轉發也可能構成侵權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與普通部落格相比,微博的重要特點就是傳播速度極快。微博之間的轉發只需點選微博帖子下的“轉發”字樣,即能在顯示原始帖子內容同時,顯示原始發帖人的暱稱,與原創帖有明顯區別。基於微博的主要功能在於資訊分享,因此這種轉發符合微博世界的'遊戲規則,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存在著作權法律隱患的是“直接引用”行為及以原創微博帖子表現出來的轉發行為。根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著作權人對自己的作品具有發表權、複製權、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利。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他人不得侵犯。只有滿足“合理使用”的12種情形,使用人才可以在法律上免責。這12種情形包括公務使用、個人學習、科學研究、課堂教學等,同時還需要滿足指明原始作者和作品名稱等條件。嚴格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在微博上直接引用他人作品,如引用部分為他人作品的全部,如微型文學作品,或他人作品的實質部分,則涉嫌侵犯著作權。
三、“流水賬”不構成著作權
那是否所有微博都構成著作權呢?這位負責人表示,著作權保護物件是“作品”,而“作品”核心要件在於其獨創性。因此,微博是否能夠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就得看其是否具有獨創性。140字,對普通微博使用者而言,大多是流水賬式記錄生活和心情:“剛剛吃過飯,很飽。”“晚上飯局,期待10年後同學相聚。”“今天去超市,買了一桶花生油。”……類似這種日常生活的簡單表述,顯然達不到著作權法中對獨創性的要求,自然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微博很可能成為微小說、微散文、微童話或微詩歌等多種文學樣式的載體,它們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物件理所當然。因此,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權,應當看發表的微博的具體內容。一篇能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微博文章,並不在於字數多少,而在於透過文字所傳達出來的精妙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