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附加協議
勞動合同附加協議
甲 方:雲南川雲養生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雲南省昆明市祿勸突破工業園住址 住 址: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進行變更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崗位補貼 元/月,考評獎金 元/月,但崗位補貼和考評獎金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 工作方式
乙方屬甲方指定外派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但因業務的特殊性,超過八小時以外的時間不計算為加班時間。
三、 乙方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 乙方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兼任公司外任何工作。
五、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的任何經營活動。
六、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貪汙受賄和損害公司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 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個人用品和各種單據丟失、被盜應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八、 如用工崗位性質需要按計件工時工資的崗位,經乙方簽字同意後按計件工資計算乙方工資。
九、 經過入職和崗位培訓,乙方對甲方(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清楚明白並保證認真履行公司制度和崗位職責。
十、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調整,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十一、 甲乙雙方就薪酬待遇方面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全部協商妥當,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 合同到期之前,乙方應當提前30日作出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按要求做好工作交接方可離職,否則視為自動離職,乙方承當及賠償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十四、 乙方曠工3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十五、 因乙方過錯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給予任何補償。
十六、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可以解除。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有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以上兩種情況甲方不做任何的補償和賠償。
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