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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鬧花燈的由來介紹

元宵節鬧花燈的由來介紹

一、什麼是花燈?

花燈,又名“彩燈”“燈籠”,是中國傳統農業時代的文化產物,兼具生活功能與藝術特色。花燈是漢民族數千年來重要的娛樂文化,它酬神娛人,既有“儺戲”酬神的功能,又有娛人娛樂的價值,是漢民族民間文化的瑰寶。

正月是農曆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一元復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們對此加以慶祝,也是慶賀新春的延續。

花燈起源自漢武帝於農歷正月十五日於皇宮設壇祭祀當時天神中最尊貴的太一神,由徹夜舉行,必須終夜點燈照明,此為元宵節點燈的開端;在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土後,由於道教神仙術與佛教燃燈禮佛的虔誠互相結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鄉燈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掛燈,形成一箇中西合璧的獨特習俗。

而鬧花燈的習俗始於西漢,興盛於隋唐。隋唐以後,歷代燈火之風盛行,並沿襲傳於後世。而正月十五,又是一年一度的鬧花燈放煙火的高潮。

二、元宵鬧花燈的由來傳說:

一說在很久以前,兇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人們便組織起來打,有一隻神鳥因為迷路而降落人間,意外地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便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將人畜和財物通通燒光。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讓百姓無辜受難,便冒著生命的危險,偷偷駕著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噩耗告訴了人們。眾人聽後,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當時,有個老人想出個法子:“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在門前掛起紅燈,燃放爆竹、焰火。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大家聽了都點頭稱好,便分頭準備。到了正月十五這一天晚上,天兵往凡界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火光,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就稟告天帝不用下凡放火了,天帝聽後,心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和財產。為感激天帝之女的善良之心,為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年的正月十四、十五、十六這三天,家家戶戶都要張燈結綵,點焰火,放爆竹,來紀念這個日子。

元宵節鬧花燈習俗在隋朝前已見於文字記載。《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五載:柳“以近世風俗,每正月十五夜,燃燈遊戲,奏請禁之。曰:竊見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戲朋遊,鳴鼓聒天。燎炬照地。竭資破產,競此一時。盡室並孥,無問貴賤,男女混雜,緇素不分。”

每年正月十五夜晚,人們便都在大街上盡情狂歡,鼓聲震天,火光照地。人們不惜錢財,比賽燈的規模和精巧。而且家中所有的人,也不分主僕,不論貴賤,不管男女,一切等級、性別、貴賤的界限全部打破,一切隔閡全部消失,剩下的只是歡歌笑語。

正月十五鬧花燈風俗的興起時間大體在北周年間,大約在公元550年至580年之間。從這一習俗產生的時間、地域及風俗內容來推測,可能與佛教的流傳有關。《涅盤經》說,如來佛死後火化,將其得到的舍利子裝在精美的罐中,安放在金床上。佛門弟子一邊散花一邊奏樂,並每繞城一步點燃一盞燈,以此來表示對如來佛的悼念,但還沒有明確記載是正月十五。《西域記》所說的僧俗共同觀看舍利放光的習俗則明確說是“正月十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