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醫療事故護理級別的確定
醫療事故容易造成患者身體上的損傷,因此很多時候對患者的賠償專案中都有一項關於護理費的賠償。在計算護理費的時候需要確定護理級別。醫療事故護理級別怎麼確定的呢?
病人住院後,醫生會根據病情進行處置。按照規範,醫生下達的長期醫囑中必須包含護理級別的內容。護理級別是根據病人的病情和觀察護理的要求確定的,並不是讓幾個人陪護的`意思,更不是確定是否需要陪護的依據。簡而言之,一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是對於醫務人員處置、護理病人的要求,與病人的病情有關係,與病人家屬是否陪護無關。具體規定如下:
一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重病、病危、各種大手術後及需要絕對臥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種內出血或外傷、高燒、昏迷、肝腎功能衰竭、休克及極度衰弱者。
3.癱瘓、驚厥、子癇、早產嬰、癌症治療期。
(二)護理要求:
1.絕對臥床休息,解決生活的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思想工作,給予周密細緻的護理。
3.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一次,定時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根據病情制定護理計劃,觀察用藥後的反應及效果,做好各項護理記錄。
4.加強基礎護理,定時做好口腔、面板的護理,防止發生合併症。
5.加強營養,鼓勵病人進食,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空氣新鮮。防止交叉感染。
二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症狀消失,特殊複雜手術及大手術後病情穩定及行骨牽引,臥石膏床仍需臥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後或輕型先兆子癇等。
(二)護理要求:
1.臥床休息,根據病人情況,可在床上做輕度活動。
2.注意觀察病情變化,進行特殊治療和用藥後的反應及效果,每1~2小時巡視一次。
3.做好基礎護理,協助翻身,加強口腔、面板護理,防止發生合併症。
4.給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顧。如洗臉、擦身、送飯、遞送便器等。
三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輕症、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孕婦等。
2.各種疾病術後恢復期或即將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二)護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測量體溫、脈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況。
3.督促病人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飲食,每日巡視二次。
4.對產婦進行婦幼衛生保健諮詢指導。
5.進行衛生科學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醫療事故中的護理級別分為了三級,是根據患者的傷殘程度確定的,同時也會根據護理的級別來計算相關護理費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