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垃圾長效管理聯合整治的實施方案範文
為貫徹落實市委XX在城管會議上關於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要像管理家庭一樣管理我們的城市指導精神,更好地鞏固“四塊金牌”成果和建立全國文明城市,長效定期查處市區違規運載散體物料汙染環境車輛的聯合執法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時間
(1).從2007年元月日至2007年4月日,首期時間為三個月。
(2).第一個月實施夜間整治,時間從每天18:00時至24:00時。
(3)第二個月實施白天整治時間從每天7:00時至12:00時。
(4)第三個月實施夜間整治時間從每天0:00時至7:00時。
二.整治內容物件
凡在市區範圍內運載餘泥,散體物料的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作密封、包紮、覆蓋、超載,造成洩漏、揚撒汙染道路的,或無辦理餘泥渣土準運手續及交通運營手續的不合法車輛。
三.整治方式
採取定點監控和靈活機動相結合的方式。
四.參加整治人員
由環衛局具體組織,市交警支隊、市交通局各派3人參加,市武警、軍分割槽警備司令部在有需要時專項派人參加。
五.違規車輛處理
在聯合行政執法過程中,對違規查扣的`運載車輛及證照實行統一處罰、登記、保管,各職能單位根據違規案件的性質和各自單位職能賦予的法律、法規進行對違章行為人的處罰,教育方可放行。
六.後勤保障
(一)各單位執勤車輛、上下班用車各單位自行解決。
(二)參加聯合執法人員的誤餐、油料、飲水等費用問題由各單位自行解決。
七.幾點要求
(一)參加聯合執法行動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抽派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人員參加聯合執法。
(二)參加聯合執法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佩戴執法上崗證,帶齊本部門有關的執法文書,在檢查時應堅持依法辦事,依章辦案。
(三).執法過程中,有重大突發案件問題,必須向單位領導彙報請示,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