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銷售合同範文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電話:
乙方:
地址:電話: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為甲方辦理煤炭銷售中介事務,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許可權
為乙方辦理書面委託書,授權乙方有權代為接受貨物或款項。
三、委託代理期限為5年,委託事項及許可權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詢等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可以一次性支付費用 萬圓,包乾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數額為甲方與 在本合同期間銷售的所有的數額,包括事實合同項下的數額,按該數額乙方按每噸1元人民幣提取中介費用,該費用不包括第四的費用承擔部分。應在銷售合同(或事實合同)簽定之日起10日內支付中介費,支付方式為現金。如乙方透過努力將煤炭銷售在 元/噸的基礎上提高了,煤炭銷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銷售合同簽訂就視為中介成功,如因質量等發生退貨等等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中介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不得做出不利於中介事項的行為;按約定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不誤所辦中介事項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中介行為,所收費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中介事項的行為,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認真履行職責,透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財務會計等相關帳務定期向乙方通報並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與社會資源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知識對煤炭市場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業務處理在程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甲方的財務會計等相關帳務如拒絕乙方核查導致中介合同的數量無法核實可以推定為甲方應支付的中介費為200萬元人民幣。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費每逾期一天按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其他違約情節的違約金為20萬圓人民幣。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中介行為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關於有關業務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一、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三、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選擇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訴。
2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以按約定提起仲裁或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十五、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簽訂於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