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怎麼休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帶薪年休假的資訊,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假期天數
關鍵點:累計工作時間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實踐中,部分單位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確定其年休假天數,這樣的做法不正確。
假期計算
關鍵點:不計入部分
單位在確定職工年休假天數時,下列休息日、假期應剔除計算。
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
探親假
婚喪假
產假等假期
停工留薪期間
以上這些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假期安排
關鍵點:單位統籌安排
1、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非職工本人安排,而是由單位統籌考慮,若職工確有困難,建議與單位協商確定休假安排。
關鍵點:跨年度休,徵得職工同意
2、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單位若需跨年安排的,必須經本人同意方可操作。
工資待遇
關鍵點:包含工作期間工資
單位經職工同意,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對職工本年度內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其中包含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時,因已支付了職工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故另外支付其日工資收入的200%即可。
不能休的情形
關鍵點:寒暑假、事假、病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職工休病假的三種情況:
1年<工齡<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10年<工齡<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20年<工齡,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維權途徑
關鍵點:協商、溝通、仲裁
首先可與企業進行溝通與協商補償年休假工資,補償的標準為日工資的300%;
其次,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企業改正;
逾期仍不改正的,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要求企業按照補償標準額外支付賠償金;
企業仍拒不執行的,勞動者申請由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最後,勞動者可直接提起勞動仲裁。家認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