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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層副職崗位的競職演講稿

關於法院中層副職崗位的競職演講稿

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你們好!

今天,能夠站在這裡發表我的競職演講,我為自己感動。當然,我知道,之所以能夠走上這個講臺,是領導愛護和賞識的結果,是同事們關心和支援的結果。但我仍然為自己感動。因為,在人生旅程和事業追求中,我向著新的目標發起了衝刺。不論成功與否,網在為了心中的理想而執著追求這一點上,我已經成功了。所以,我為今天的演講起了一個題目《為信仰而歌》。九年前,年少輕狂的我,帶著學生的稚嫩和對法治的信仰,透過全省增編補員考試走進了桓臺法院。那時的我,有的是激情和勇氣,缺少的是睿智和成熟。在基層法庭的5年,是我不斷成長的5年。5年間,我審理了400餘件民事糾紛案件,執結案件300餘件,件件都沁透了我的汗水。為了妥善處理糾紛,我時常漂泊在城鄉之間,瞭解當事人的'情況、做好當事人的工作。為了提高案件執結率,我時常利用晚上的時間,與同事們一起集中統一執行。我還多次遠赴外省執行任務,不僅用自己的努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積累了一定的司法經驗。繁忙的工作並沒有泯滅學習的熱情,相反更激發了我對法律的迷戀,不斷加強理論學習。1995年初取得律師資格,1996年開始研讀中國社會科學院在職研究生,1997年取得全國法院初任審判員資格。

每每這樣的時刻,我並不感到累,我樂此不疲。因為,從當事人的眼中,我看到了對法治的渴望,對正義的期盼。正是他們堅定了我對信仰的追求。雖然我也遇到了很多挫折,也曾一度消沉,但仍然信仰不改、追求無悔。正是這段時光,讓我真實地感受了基層司法生活,真正領悟了法治的精神所在。

後來,我被調到經濟庭工作,工作相對單一,使我有時間能夠對基層司法中遇到的一些問題進行理性的思考。這段時間,我緊緊抓住審判業務不放鬆,努力把審判工作推向專業化、細緻化、縱深化。共審理各類商事案件400餘件,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司法經驗和司法技術。一是注重新型別案件的審理。主審了全院第一起代位權糾紛案、第一起期貨委託交易糾紛案、第一起股東權糾紛案等各類新型別案件,件件做到了準確判斷性質、正確適用法律。二是突出程式意識,完善庭審程式。主審的技術秘密侵權糾紛案在全市商事審判庭審觀摩中獲得一致好評。三是強化判決書的寫作,積極推進裁判文書改革。在判決書的寫作上,理論聯絡實際,把事實認定與判斷推理有機結合起來,逐步提高判決書的理論性、邏輯性和可讀性。近三年市法院及我院的裁判文書評比中,我撰寫的三篇判決書均獲一等獎。

法官不僅需要熱情,更需要智慧。我並不智慧,但我可以借用智慧,相信執著可以借來智慧。我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加強了法學理論學習和調查研究。先後結合審判實踐,進行了商業秘密保護、商事庭審改革、法院調解制度改革、合議制度研究、法院現代化問題、證據規則庭審應用等方面的專題調研。在審判流程與庭審的相互關係和銜接方面,提出了庭前程式的構想,為完善庭審程式開拓了思路。在庭審程式和司法理念方面,透過強化法官的庭審消極性、中立性,提升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和積極性,完善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推動了抗辯式庭審的發展;透過現代化法院的研究和建設,逐步樹立了中立、消極、親和、嚴謹的司法理念;透過合議制度的改革實踐,充分發揮合議庭集思廣益、相互制約的作用,切實落實合議庭職權,推進了合議制度的發展完善。最近4年來,我先後撰寫論文16篇,各種調研報告14篇,法治時評11篇,達30餘萬字。撰寫的《技術秘密的構成及其侵權處理》、《論調解與審判分離》、《死亡賠償不是生命賠償》、《庭前聽證程式設立構想》等文章在《中國律師》《檢察日報》《山東審判》等專業雜誌報刊上發表,《庭前聽證程式設立構想》一文還獲得淄博市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撰寫的《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的現狀及其重構》獲省級二等獎,《企業出售後債務的承擔》獲市級一等獎,《民主與獨立—合議制度的兩大基石》獲市級二等獎。

九年的司法經歷,在我的生命中一晃而過。但我不為時光流逝而感嘆,因為對法治堅定的信仰和執著的追求已將我的人生定格。當初的激情和勇氣仍在,更多了些睿智和成熟。而這些就是我做好今後工作的本錢。如果大家給我機會,讓我走上中層副職的崗位,我相信一定能夠勝任新的工作。

我相信自己。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