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個公司兼職二個崗位,工資怎麼計算?
我是大華公司的員工,2008年2月28日進公司,在銷售部任統計一職,2009年3月1日11:20,接到部門主管的通知,去和生產部統計交接,在此之前我沒有收到任何關於工作調動的訊息。3月2日我在生產部去上班,3月15日公司領導又叫我兼職銷售部統計工作。(原因是另找來的人做不了,走了)在此(3月15至4月5日)期間我既做生產部統計又做銷售部統計5月份發工資時給我補了三百元人民幣。2009年6月生產部領導沒有任何理由又將我的提成係數從原來的12元/T降到10元/T,2010年8月5日公司總經理又叫我兼職做銷售部統計一職,我在生產部的.編制是生產計劃員,(實際是生產計劃員和生產統計員二個崗位的工作我一個人做),我從2010年8月7日至9月12日又同時做生產部的工作,還做銷售部統計的工作,2010年10月份算工資的時候公司就只給我算二個工作崗位的50%來算,這樣算合法嗎?二個崗位的工作都按時完成,為什麼不能拿二個崗位的全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