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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績效考核

總編辦績效考核及工作量化的方案

總編辦績效考核及工作量化的方案

總編辦隸屬採編體系,即是業務部門,又是管理部門。根據總編辦工作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及工作量化標準。

一、薪酬構成:

1、基本工資+福利+年終獎。

(1)基本工資總額按照報社各崗位規定標準執行。

(2)福利包括:工齡補貼、午餐費、電話費、過節費等,按報社統一標準執行。

(3)年終獎按報社各崗位統一標準執行。

2、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佔基本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基本工資的30%。

二、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考核按百分制計,可分為三部分:月度思想政治表現、月度日常業務工作完成情況、月度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其中思想政治表現佔總分值的30%,日常業務工作完成情況佔總分值的50%,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佔總分值的20%。

三、績效工資量化辦法及標準:(如以2000元基本工資計算,績效工資為600元,滿分100分,每分核6元)

1、月度思想政治表現。(30分)

(1)月度思想政治表現主要包括支部活動、政治學習、報社組織的各類活動、出勤等,實行減分制,滿分30分。

(2)每少參加一次報社要求參與的相關活動或學習,減5分,扣完為止。

2、日常業務工作完成情況。(50分)

(1)日常業務工作完成情況主要是指履行所在崗位賦予的崗位職責的完成情況及完成的程度,實行加分制,滿分50分。

(2)按照報社制定的相應工作崗位職責,將各自所應該履行的業務工作按工作量及重要程度,分列出不同的`分值,根據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完成難易程度以及完成結果的好壞,制定不同的打分標準,合計總分值為50分,封頂。如遇崗位職責的調整,在總分值不變的前提下,可調整每項業務工作的分值比例,以整月計。

3、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20分)

(1)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是指非本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報社或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一般屬於突發性的,非常態的,非本職的工作及報社要求的加班等。滿分20分,實行加分制。

(2)根據臨時性工作的完成難易度及重要程度,每一個單項(每一個單項工作的全過程)按5—10分計分值,報社要求的加班,每加班4小時按5分計分值。(或10分)。由總編辦集體討論評估每月每個單項工作的分值。工作完成難度非常大的,有突出表現或重大貢獻的,給報社避免了重大損失,或產生較大效益的,上報報社黨委,由報社黨委討論確定單項工作的具體分值。該專案分值上不封頂。

四、考核方法:

採取自評與公評相結合、周評與月評相結合的方法,自評佔30%,部門公評佔70%。同時,按周評統計出月評分值,再按月評統計出年評分值,歸檔,做為年終評先及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