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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音樂教學中更好的設計和整合教學目標的方法

小學音樂教學中更好的設計和整合教學目標的方法

音樂教學目標是指教學中師生預期達到的結果和標準。它具有導向、調控、激勵和評價的作用。

我認為音樂教學目標的確立和表述是每一位音樂教師進行教學設計的自主行為,必須根據音樂內容來設計切實可行的目標。不必過於追求統一,千篇一律;因為音樂教學本身就是藝術,而藝術是需要個性的,沒有個性就形不成獨特的.教學風格,更談不上創新與發展。音樂教學目標的設計和實踐,應該是三個維度的整合,應該形成一個有機的聯絡,所以新課標指出要重視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正確導向,注意過程與方法的教學體現。三維目標各有各的規定性,我們要把它統一成有機的整體,來加以關注。

比如《太陽出來喜洋洋》一課,教學目標的兩種設計表述,

第一種:1、透過學唱歌曲,使學生會用高亢彈性的聲音演唱。2、以組織學生為歌曲選擇節奏型參與合奏的形式,來提高學習興趣,加深音樂體驗。3、以組織學生即興創作音樂劇的形式,發展學生的想象力與創造力。

第二種:1、情感態度目標:分析瞭解作品的形成環境,感受民歌魅力,並能喜歡這些民歌。2、過程與方法:樂於參與小組活動,嘗試用不同的方式表現音樂作品。3、知識技能目標:瞭解四川民歌的特點,以及傳統民族音樂的相關知識。

可以看出,同一課目標的設計表述完全不同。第一種從教師的角度出發,第二種從學生的角度出發;第一種第一條是知識目標,二三條是過程與方法。第二種三個維度有機結合,體現了新課程的要求。第一種屬於傳統音樂教學目標,強調共性,過於追求標準化與規範化,而眼下我們的音樂新課程則首先關注一個 “新”字,在新的課程理念指導下,音樂教學目標的設計與表述必然會精彩紛呈,煥然一新。

所以,作為音樂教師,在音樂教學的設計中,我們必須做到以“學生為本,”從實際出發,愛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尊重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和創造精神;以“音樂為本”,緊緊抓住音樂要素,深化音樂審美,運用音樂語言的手段來促成音樂教學,從而科學的整合教學目標。

相信在新課標的指引下,在師生情感的交融中,一定能愉快地完成音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