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工作的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承諾書:
1、把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導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教學工作計劃中,並確保課程開足、開全,定期檢查教案和作業。
2、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工作制度,帶領教導處全體人員,積極主動
搞好學校教育教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3、監督教師按時上下課,檢查課堂上教師空堂、脫堂、遲到、早退情況。對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情況,應及時制止,情節嚴重者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4、科學合理控制學生的在校時間,嚴格監視教師的課業量情況。
5、加強監督實驗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加強實驗室的引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品的購買和保管工作。
6.組織學生集體活動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責令相關人員制定安全預案,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傷害事故。
7、督促教師嚴格按照《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教學組織工作,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並對教師履行情況提出考核、評價意見。
年終由學校辦公室組織考核,凡因個人原因發生教學安全事故的人員,當年不評優、不評職、不晉級, 情節嚴重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校長(簽字):
教導主任(簽字):